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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你们爱着我梦若云(听说你们爱着我(反攻略)作者:梦若云)

“劝君莫溺女,溺女伤天性。男女皆我儿,贫富有分定。若云养女致家贫,生儿岂必皆怡亲?浪子千金供一掷,良田美宅等灰尘。若云生女碍生儿,后先迟速有谁知?杀女求儿儿不来,暮年孤独始悲哀。不如有女送终去,犹免白骨委蒿莱……古往今来多杀机, 可怜习俗不知非。人命关天况骨肉,莫待白首泪沾衣。”


《重纂福建通志》


《坐花志果》


《翼駉稗编》


《虞初支志》


“泰州东乡有梓人者,鳏居无子,惟一女。”梓人是木匠的意思。乡约(乡中小吏)某乙,跟同乡的富户某甲素不相能,就把梓人找来说:你那女儿留着也没有什么用,不如杀了,放在某甲的田头,等到被人发现后,我帮你打官司,狠狠讹某甲一笔,非让他赔偿一大笔银子给你不可,你意下如何?梓人起初还犹豫不定,“乡约谕况再三,梓人意乃决”。当晚,梓人把女儿杀死,趁着夜色,负尸而行,因为怕人看见,所以摸索着到了田头就抛尸而去。第二天一早,女孩的尸体被发现,“乡之人聚而哗”,一起找到梓人家,梓人装腔作势地一顿痛哭流涕,然后按照事先说好的,带领乡民们找乡约去,请他出面打官司。乡约闻讯心中暗喜,不紧不慢地说先去现场看看再报官,谁知到了田头一看,吓得目瞪口呆,原来昨夜梓人一路提心吊胆,惊慌失措中竟把女儿的尸体误扔到了乡约家的田里。乡民们纷纷责问乡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乡约说不出话来,而梓人知道自己把事情搞砸了,一个劲儿给乡约使眼色,请他拿个主意。围观的乡民们都看出这俩人不对劲,坚持要报官。乡约害怕了,只好付出了一大笔钱给梓人,偷鸡不成蚀把米,才算是把事情给压了下去。


在这一案件的最后,杀女者终归还是“如约”得到了杀女的报酬,并没有受到任何应有的惩罚……每每看到这样的文字,笔者都会怀疑在一向强调天理循环、善恶有报的传统文化中,到底有没有搞清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天理?抑或这又是一笔了了结尾的大团圆,就算团圆的行列中少了个女孩,也无所谓。


在清末陈康祺所撰《郎潜纪闻》中,笔者看到这样一则笔记:写江西溺女之风尤甚,江西省巡检沈世华对此深恶痛绝,坚决禁止,极大地遏制了这股歪风邪气,保住了很多江西女孩的生命。“其后长子峄中乾隆丙午举人,座师为彭文勤公;次子峻乾隆甲午副榜,座师为曹文恪公秀先;孙兆沄嘉庆庚午乡举,座师为陈侍郎希曾,丁丑成进士,座师为戴可亭相国”——仔细考察沈世华子孙们的科举之路,“无不由江西人暗中识拔者”,这似乎足以说明,即便是在溺女风俗最为严重的地区,至少在知识分子们的心目中,依然清醒地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样的人是真正有恩于乡梓的。


包括溺女在内,任何一个在历史上广泛存在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其形成和发展都由来有因,值得学者们去探讨和深思。但是对于普通人而言,只需站在当代的立场上明辨是非即可,无需装腔作势、挤眉弄眼地“寻找深层次的原因”。无论什么样的社会,要人活总是好的,叫人死总是坏的——道德的上限需要商榷,而底限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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