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将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斩断非法买卖“两卡”的黑灰产业链。
三、对非法出租、出售、出借、买卖银行账户(卡)或支付账户的单位、个人及相关组织者,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轻则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银发〔2019〕304号),予以信用惩戒,5年内将暂停其银行账户(卡)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户。
四、广大市民如有发现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电话卡的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96110,或直接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特此通告
兰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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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 兰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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