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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南川开户行有哪些(重庆市南川区建设银行开户行查询)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1-09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南通中昱建材有限公司(简称“南通中昱”)及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南建筑”)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建筑以公允价值50,000万元向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江苏资产”)转让其持有的对南通中昱58,000万元债权进行债务重组,并承诺可回购以上转让债权,公司作为重组后的共同债务人,期限24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海湾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青岛海湾新城”)抵押其持有的鲁(2018)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098517号不动产使用权,并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中南新世界”)同时为有关交易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58,000万元。


2、为西安智晟达置业有限公司(简称“西安智晟达”)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西安上悦城三期项目发展,公司持股88.75%的子公司西安智晟达向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宝信托”)借款25,000万元,期限18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25,000万元。


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宝昱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情况详见2020年11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 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注1: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注2:为南通中昱及中南建筑提供的担保针对同一事项,担保额度仅扣减一次;


注3:为南通中昱及中南建筑提供的担保针对同一事项,合计数仅统计一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通中昱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3日


注册地点:海门市常乐镇常青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郭洪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建筑材料、建筑设备、电子产品批发;自有建筑设备出租;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石材、水泥砌块砖加工、销售。


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8日


注册地点:海门市常乐镇


法定代表人:胡红卫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0万元


主营业务:汽车普通货运服务(危险品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特级);建筑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经营);防雷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建筑设备租赁、维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3、西安智晟达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5月18日


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征和四路2168号自贸产业园4号楼2层4-2-4188室


法定代表人:韩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56,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西安旭霖房地产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按照房地产业务跟投管理制度成立的投资主体,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股东无关联关系。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为南通中昱及中南建筑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方:中南新世界、青岛海湾新城


(2)担保主要内容:青岛海湾新城抵押其持有的鲁(2018)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098517号不动产使用权,并与中南新世界同时为有关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合计58,000万元。


(3)担保范围:江苏资产在有关债务重组协议合同项下对南通中昱、中南建筑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不限于要求公司和南通中昱偿还重组债务、债务重组补偿、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保全费用、保险费用等),以及要求中南建筑支付回购价款、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债权转让价款、预期收益、费用)等。


(4)担保期限: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为西安智晟达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方:公司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25,000万元。


(3)担保范围:主债权;西安智晟达应当按期足额缴付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西安智晟达按照有关借款合同应当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华宝信托实现主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向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上述公司发展需要,目前上述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19.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50.6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3.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46.39%;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1-091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上海海漫的公告


一、概述


为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中南新世界”)与独立第三方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称“五矿信托”)分别出资3,500万元和1,500万元,以70%和30%的持股比例共同设立上海海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上海海漫”),进行房地产业务投资。公司有关投资金额3,5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0.12%,有关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矿信托拟向上海海漫提供股东借款不超过128,500万元,中南新世界将质押其持有的上海海漫70%股权,公司将为有关借款提供担保并承担差额补足义务,总担保金额128,500万元。


根据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为深圳宝昱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决议,公司同意为上海海漫提供担保。有关情况详见2020年11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投资对象基本情况


1、上海海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海坤路1号1幢


法定代表人:施锦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设计管理。


2、股东及出资情况:中南新世界出资3,500万元持股70%,五矿信托出资1,500万元持股30%。


3、合作模式:同股同权,按持股比例分享收益。


4、信用情况:信用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5、财务情况:新成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三、合作方简介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地: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创业路108号南川工业园区投资服务中心1号楼4层


法定代表人:王卓


注册资本:人民币1305106.905103万元


主营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受托境外理财;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旨在拓宽公司资金来源渠道,与合作方共同投资房地产项目,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五、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六、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协议方:公司、五矿信托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五矿信托签署《差额补足协议》和《保证合同》,总担保金额128,500万元。


3、保证范围:有关股东借款合同约定的全部股东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借款方因违反股东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全部罚息、因判决书、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全部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方应向五矿信托支付的全部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五矿信托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向上海海漫提供担保,是基于该公司发展需要,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八、公司担保情况


九、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1-092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嘉兴崇昕有限合伙份额的公告


日前,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锦启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杭州锦启”)和厦门中南德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厦门德誉”)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31,590万元和5,960万元,与独立第三方杭州陆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陆晟投资”)、杭州陆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陆浦投资”)合作设立嘉兴崇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嘉兴崇昕”),进行房地产业务投资。杭州锦启和厦门德誉合计投资金额37,550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1.31%。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关投资无须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等情况。


二、投资对象基本情况


1、名称:嘉兴崇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3、合伙人及出资情况:陆晟投资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GP)出资100万元,持股0.15%;陆浦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LP1)出资30,710万元,持股44.92%;厦门德誉作为有限合伙人(LP2)出资5,960万元,持股8.72%;杭州锦启作为有限合伙人(LP3)出资31,590万元,持股46.21%


4、出资进度: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或分次缴付


5、存续期限:经营期限10年,运营期限5年(最长延期两年)


6、收益分配:以企业现金资产为限,在扣除负债和相关费用之后的剩余财产现金部分,以实缴出资金额为准向LP1分配基准收益和投资本金,再向GP、LP2、LP3分配投资本金,分配后剩余超额收益向LP1分配


7、退出机制:投资期满后,通过股东分红、清算分配、向第三方转让标的股权等方式退出


8、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内的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未参与有限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也均不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三、合作方简介


1、杭州陆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万象城2幢1303-02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梅圣安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实际控制人:何勇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投资规模及持股比例:作为GP认缴出资100万元持股0.15%


2、 杭州陆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西子国际金座2号楼2103室


企业类型: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本次投资规模及持股比例:作为LP1认缴出资30,700万元持股44.92%


以上合作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


四、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投资旨在拓宽合作渠道,与合作方共同投资,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1-093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湖州明物格知有限合伙份额的公告


日前,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锦启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杭州锦启”)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63,200万元,与独立第三方湖州盛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湖州盛禹”)、杭州陆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陆浦投资”)合作设立湖州明物格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湖州明物格知”),进行房地产业务投资。杭州锦启投资金额63,200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2%。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关投资无须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等情况。


二、投资对象基本情况


1、名称:湖州明物格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3、合伙人及出资情况:湖州盛禹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GP)出资100万元,持股0.0870%;陆浦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LP1)出资51,700万元,持股44.9565%;杭州锦启作为有限合伙人(LP2)出资63,200万元,持股54.9565%


6、收益分配:以企业现金资产为限,在扣除负债和相关费用之后的剩余财产现金部分,以实缴出资金额为标准向LP1分配基准收益和投资本金,再向GP、LP2分配投资本金,分配后的超额收益率≤4%的超额收益向GP分配,超额收益率>4%的超额收益按照8:2比例在LP1和GP之间进行分配


8、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内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未参与有限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也均不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三、合作方简介


1、湖州盛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滨湖街道泊月湾22幢A座-3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雷鸣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企业管理


实际控制人:李立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投资规模及持股比例:作为GP认缴出资100万元持股0.0870%


本次投资规模及持股比例:作为LP1认缴出资51,700万元持股44.9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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