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社保基金专户开户银行(社保基金账户开户银行选择)


新《选择办法》中明确,财政专户是指财政部门为履行财政管理职能,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经国务院批准开设的用于管理核算特定专用资金的银行结算账户。市本级、区级财政部门开设、变更、撤销财政专户需向财政部报批。此外,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范围是在深圳设立总行或分行机构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


新《选择办法》还进一步规范了开户银行选择方式。《选择办法》明确,市、区级财政部门一般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开户银行,资金体量较小的则可采用集体决策方式。其中,采取招投标方式的,要根据综合评分法对参选银行进行评分,通过评分结果择优确定开户银行。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