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建设银行宿松县开户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建设银行)

01


当事人基本情况:


你(单位)因未提供《长江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擅自在长江运输非法江砂,于2020年9月3日,将运砂船行驶停靠在长江复兴镇对应同马大堤43 500宿松水域,涉嫌违反了《安徽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调查笔录二份,2、现场勘验笔录一份;


本机关根据《安徽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及安徽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及实施标准,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2、罚款拾万元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宿松县人民政府或安徽省水利厅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 宿松县 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上述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执法机关(印章)2020 年 9 月 4日


02


当事人基本情况:


刘*,男,今年31岁,家住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姥桥镇姥下河村委会***********,身份证号码3426261989********,电话151********。


你(单位)因未提供《长江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擅自在长江运输非法江砂,于2020年4月23日,将运砂船行驶停靠在长江复兴镇对应同马大堤43 500宿松水域,涉嫌违反了《安徽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有以下证据证明:1、 当事人调查笔录二份;2、 现场勘验笔录一份;


本机关根据《安徽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及安徽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及实施标准,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拾万元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宿松县人民政府或安徽省水利厅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 宿松县 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上述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执法机关(印章)2020年 9 月 4 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