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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商局成品油环保(山东省成品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管,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山东省工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底,以柴油为重点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全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以柴油为重点,各市将对辖区内加油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本地区加油站是否按照油品升级要求销售符合标准的油品,是否及时更换油品标号、标识。对于销售柴油的加油站,重点核对进货发票、进货台账记录与销售的柴油标号、等级是否一致,检查是否有以普通柴油冒充车用柴油进行销售的情况。


同时,此次行动将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高速公路、主要交通干线为重点区域,以消费者投诉举报、媒体曝光、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为重点对象,开展柴油质量专项抽检。抽检一次不合格的,依法从严查处,并进行跟踪抽检;抽检两次不合格构成严重违法的,坚决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将处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省工商局将在重点区域开展柴油质量随机抽检,并通报抽检结果。


此外,专项整治行动中如发现有销售低于当地升级后标准油品的行为,特别是普通柴油冒充车用柴油进行销售的行为,立即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销售伪劣成品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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