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诉:
栾先生称,他的妻子于2021年4月15日与青岛好孕妈妈家政服务公司签订了2021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29日的育儿嫂合同。4月份,育儿嫂向栾先生表示家人生病,不能再继续提供服务。栾先生向公司反映后,三方停止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家政服务停止后,该公司须退回相应中介费用。
栾先生称,2021年11月他向青岛好孕妈妈家政服务公司申请退款,并配合客服提交了相应的材料,客服表示将在15个工作日内返还退款。然而,退款却迟迟没有到账,此后栾先生的妻子与客服多次沟通却屡遭推诿,直到今年2月份依旧没有收到退款。
企业回应:
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