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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企,部分人员分流,部分取消编制成为企业人员,如何选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生产经营类改企,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分流,部分改企,部分划转到其他事业单位保留,两类事业单位都会有部分人员分流至其他事业单位任职,也会有部分人员取消编制,随企改制,成为企业人员,或者自主择业,成为自由职业者。

事业单位改企,或者部分职能推向社会、改企经营,是由其单位性质决定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主要是生产经营活动,而且以赢利为目的,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政府必须提供的公益服务范围,完全可以由市场或者社会服务代替。而公益二类承担的部分职能,也有此类性质。这两类事业单位改革,都是将其承担的可以由市场或者社会服务代替的职能,推向社会、参与市场竞争,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事业单位实行事企分开,不再承担生产经营职能,今后也不再成立此类单位。

此类事业单位改企后,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大部分人员都会改企改制,成为企业人员。部分管理人员、正式职工,则会随承担的公益服务职能,分流到保留的事业单位。合同制聘用人员则会“一刀切”,全部改企或者自主择业,没有可能因为机构改革,就摇身一变,成为其他保留的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部分距离退休不足五年的老职工,可以在人员转隶过程中,申请提前退休,交由社保部门保障。

对于管理人员或者正式职工来讲,是分流还是按规定随企改制,都是一个严峻的问题。对于管理人员来讲,如果能分流到主管部门下属的其他事业单位工作,或者保留人事关系,去企业工作,对个人来讲是最好不过的事情,最起码事业人员身份是保留不变的。如果人员转隶要求“一刀切”,统一到企业任职,则有着巨大的风险。没有铁饭碗,如果企业效益不好,今后的日子会比较难过,努力了半辈子到最好成为了企业人员,搁谁都会有意见。这其中,还有正式职工调整到企业任职的,也有退役军人安置到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这些人员都需要认真对待,能否“二次安置”,完全要看地方政府人员转隶的原则、方案和执行力度,以及是否考虑社会稳定因素。

如果个人能选择,还是建议分流到其他保留的事业单位任职,哪怕因此而失去了管理岗位或者职务,只保留待遇也是可以的,毕竟没有失去体制内的工作。机构改革,精简人员编制、提质增效是第一要务,以后进入体制内的机会越来越少,尤其是工作时间长、年龄偏大的老职工,更应该考虑今后面临的退休、养老等问题,还有个人发展、家庭生活等。当然,面临职业十字路口时,还应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作出选择,不能一概而论,有的人更喜欢安稳的生活,有的人却喜欢奋斗拼搏的人生,根据个人的需求作出正确的选择,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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