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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培训班(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




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申报0元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专项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附加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享受扣除及办理时间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培训班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职业资继续教育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专项相关证书的当年。


另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申报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方式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培训班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个税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信息报送方式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方式关报送个人专项继续教育附加扣除信息。


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报送信息及留存备查资料

纳税人享受继续教扣除育专项附加扣除,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应当填扣除报教育起止时间、教育阶段等信息;

附加

接受技能人员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填报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纳个税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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