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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律所中国代表处(外国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深圳前海


伶仃洋东侧,珠江口外资东岸


一块滚烫的改革与创新热土


承载着国家级的厚望


牵动着全球人的目光



“前海的改革,要相信法治的力量。”这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深圳前海时作出重要的指示。


要想前海这艘改革的巨轮行得既快且稳,要依托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作为目前国家批复的唯一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前海自成立以来积极发挥改革排头兵作用,在立法、司法、执法等方面大胆探索,为前海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了法治基础。国家级法律查明平台“一中心两基地”落户深圳前海,前海法院、深圳国际仲裁院、廉政监督局、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的相继建设,不断刷新前海法治建设进程。


目前,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雏形已现,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


创新“加速度”提升前海软实力


据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的一份调查报告,75.3%的企业表示在投资前海时最看重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与前海深港合作区的核心竞争力:法治软环境


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前海法治建设任重道远。前海作为国家发展战略与全面深化改革的焦点,也是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经济发展新常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下,司法要面对的市场主体更加多样、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利益诉求也呈现国际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因此,前海甫一成立,就有针对性地着力构建与国际通行商业规则对接的前海商事法律规则体系。


没有先例可循怎么办?


★借鉴香港法治建设经验,同时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立法权优势,2010年颁布实施堪称三足鼎立的前海“基律所本法”,即《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以下简称《合作区条例》)、《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三项基础性立法,在前海的治理结构、行政管理、财政体制、开发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新,形成支撑前海开发开放的基础中国,为前海开发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围绕国家促进金融、现代物流业等重点支柱行业的改革开放创新政策,前海管理局陆续出台了前海跨境贷款、外资股权投外国资、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外商投资管理、跨境电子认证、区域规划等11项规则北京和指引。


★前海还启动《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廉政监督条例》研究起草,积极通过立法推进前海“廉洁示范区外资”建设。


★立法工作虽难度大,任务重,但前海一贯以开放的胸襟,秉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原则开展工作。通过委托立法和专家咨询方式邀请香港、内地法律专家、研究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条例》等立法的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2016年,根据前海发展新阶段,评估《合作区条例》立法后施行情况,适时启动了《合作区条例》修订工作,以立法方式为区域发展再添助力。


目前,前海已经搭建起以“基本法”为核心的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的法规制度体系,为前海开发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新鲜样本


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建设与深圳法治城市北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一脉相承。作为创新与改革热土,前海不但为有梦想的人提供土壤,更为全国法治创新提供率先探索的借鉴。



2015年1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前海法院正式挂牌,主要管辖前海合作区内的第一审民商事和执行案件,同时集中管辖深圳市辖区应由其他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寄语前海法院,按照系统性、前瞻性、可复制的要求,以国际的眼光和全球的视野,努力把前海法院建设成为综合性改革的示范法院,为全国法院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提供实践样本和制度借鉴。


全新优势:机构设置新、运行机制新、人员管理新


锐意创新,拒绝平庸,前海法院充分发挥机构设置新、运行机制新和人员管理新的全新优势,注重司法改革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全面推进司法行政管理体制、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管理体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机制以及阳光便民司法服务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积极探索立案登记制,


全国率先制定实施民商事案件立案登记工作规范。


试行涉港案件当事人送达机制,


组织实施庭审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审判精品战略,进一步提升案件审判质量,积极服务自贸区和合作区一流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自2015年2月2日受理案件至2016年9月30日,前海法院共受理各代表处类民商事案件2895件,其中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815件,约占全部案件的63%。


积极建设对港交流的桥头堡


对内大胆探索的同时,前海法院还积极建设对港交流合作的桥头堡,立足于建设具有国际、区际司法公信力的法院,进行开放透明、合作共赢的合作交流。香港法律界“大拿”纷纷到访考察: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香港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国能先后来访交流;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资深大律师谭允芝也率香港大律师公会代表团考察交流;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到前海法院考察,初步建立交流合作机制。


今年,前海法治建设更是惊喜连连。



4月27日,前律所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揭牌成立,积极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新型检察机关的新路径,为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5月,深圳前海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揭牌成立,聘请29名港籍调解员,与包括粤港澳调解联盟在内的13家社会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开展合作,构建法院主导下的国际化、专业化、社会化、多元化的纠纷解决平台,大量涉港纠纷案件在香港和内地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高效化解。


打造国际一流法律服务高地


包容开放,放眼环宇,前海还充分利用“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的授权,紧盯服务深港合作和“一带一路”战略,大胆创新,推进仲裁、公证、法律查询等领域的改革,努力建设国际一流的法律服务高地,营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2014年,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成立,前海借助民间组织的力量,建成全国首个提供法律查明服务的专业平台,开启了前海朝着域外法律查明高地建设的征程。


目前,蓝海已与域外120代表处多家的法律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成功查明美国、巴西、阿根廷、开曼、马来西亚、港澳台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办理时间平均不超过两个月,平台的辐射效力逐步显现。


2015年9月,国家级法律查明“一中心两基地”落户深圳前海,这是前海法治律师事务所创新又一大亮点。



一个中心、两个基地,即中国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基地,这是三个国家级平台共同打造出接轨国际的营商法治环境,它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为外国企业“走进来”打造优良法治环境。


2013年,前海迎来一颗亮眼的“明珠”——深圳国际仲外国裁院,构建起多元化、国际化的纠纷仲裁和调解机制。



深圳国际仲裁院是中国内地律师事务所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推行法定机构改革,并实行以国际化的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的仲裁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于前海设立中国自贸区仲裁联盟、华南(前海)海事物流仲裁中心、华南高科技和知识产权仲裁中心以及自贸区金融仲裁中心,境外仲裁员比例超过40%,成为国际化最高的国内仲裁机构。目前,深圳国际仲裁院受理案件当事人的来源已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业务量连续几年高速增长,2015年全年仲裁标的总额超过200亿元。


此外,前海法律服务蓬勃发展,硕果累累



全国已经设立的9家粤港澳合伙型联营所中,有6家位于前海。


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卓有成效,成立深圳(前海)知识产权中国保护中心(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探索构建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前海公证服务也取得重大成果,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的创新性公证机构——前海公证处设立。今年以来,前海公证处累计办理各类公证业务14196件,与其他法律机构共同组成了一条完整的前海法律服务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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