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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如何网上办理营业执照(林州营业执照代办的正规机构)

1、本文源自林州市教育体育局(发布时间为2018年7月4日18点);


2、本文内容包含:林州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出台、林州市2018年市区中小学招生实施细则、林州市2018年市区中小学网上报名家长须知。


【一、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出台】


林州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与要求


(一)全市义务教育实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各校在安排小学、初中招生时,要依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保证本校招生划片范围或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市区公办学校有多个校区的,分校区安排招生入学。


各学校应在9月1日前完成招生入学工作,并在1个月内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的电子学籍注机构册和初中新生的电子学籍转接,完善学籍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今年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如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应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招生原则上不再产生大班额。


(二)统筹安网上排,统一管理。网上全市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户籍学龄人口和随迁子女、市区和乡镇招生入学工作要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各乡镇学校、民办学校、公办学校按照教体局统一安排,依次开展招生工作。


(三)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各市区招生学校(含公、民办,下同)统一通过教体局招生工作平台组织网正规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审核情况可随时查询,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严格按照计划招生。各市区招生学校要根据办学条件和师资情况科学拟定招生计划,报教体局批准后方可按计划组织招生。各乡镇学校招生计划由乡镇中心学校审批后报送教体局备案。


(五)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招生学校均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六)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学校不准拒收,入校后与辖区内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并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同时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则及时办理新生的学籍注册或接续。


(七)认真落实《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激励我市农村居民和外来人口进城购房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林政〔2013〕31号)精神,妥善做好购房者子女入学工作,切实将市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服务于我市广大群众。


(八)做好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和残疾儿童教育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摸清底数,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帮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推进融合教育,针对农村残疾儿童实际情况,做到“一人一案”,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要创造条件,确保每位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等原因而失学。


(九)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办理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如何分,既要积极鼓励发展,又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规范其招生等办学行为。各民办学校要根据办学条件和师资情况科学核定招生计划,要明确学校招生简章,报教体局职成教科(社会力量办学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学校的办学情况、招生计划、程序、范围和收费标准等。鼓励支持民办学校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录取,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十)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学籍管理,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制度完善、公开透明、执纪严格、服务到位。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规范招生行为。一是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代办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代办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二是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三是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四是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的、混合编班;五是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六是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七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八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九是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办理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林州十是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林州市2018年市区中小学招生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市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根据上级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和《林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读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民办学校初中七年级、小学一年级学位须具备的条件和提供的证件材料:


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必须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申请初中七年级的须是2018届小学毕业生。


1、林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证明材料:非活页居民户口簿。林州


2、非林州籍在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非活页居民户口簿、父(母)一方身份证、父(母)一方的林州市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林州市居住证(或有效暂住证明)和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准予外出就读证明。


(二)申请市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学位须具备的条件和提供的证件材料:


1、市区户籍适龄儿童:


市区户籍(原城郊乡新划入市区的不包括在内)且必须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需提供证明材料:非活页居民户口簿。


3、持房产证、不动产证等正式购房手续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非活页居民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有效凭证(购房合同和购房税务发票)。


4、在市区购房但无房产证或购房有效凭证(购房合同和购房税务发票)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非活页居民户口簿、购房合同、缴费二联单和近三个月水电正式交费单据。


(三)申请市区公办初中七年级学位须具备的条件和提供的证件材料:


1、市区户籍的,需提供证明材料:非活页居民户口簿和2018届小学毕业证。


2、非林州籍在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非活页居民户口簿、父(母)一方身份证、父(母)一方的林州市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林州市居住证(或有效暂住证明)、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准予外出就读证明和2018届小学毕业证。


3、持房产证、不动产证等正式购房手续的适龄学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非活页居民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有效凭证(购房合同和购房税务发票)和2018届小学毕业证。


4、在市区购房但无房产证或购房有效凭证(购房合同和购房税务发票)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非活页居民户口簿、购房合同、缴费二联单和近三个月水电正式交费单据和2018届小学毕业证。


5、在市区公办小学毕业但在市区无房产的学生直接在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核,然后根据学校学位剩余情况和学生志愿进行电脑派位。


二、招生日程安排


(一)民办学校


1、民办学校上报招生计划时间:7月6日前


各民办学校要根据办学条件和师资情况科学核定招生计划,报教体局职成教科(社会力量办学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学校的办学情况、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等。


2、民办学校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时间:7月9日—7月22日


学生或家长登录报名系统,填写真实有效的姓名、身份证号、街道、居委会、地址、头像等信息。选择志愿学校。携带各项资料的原件提交给志愿学校审核。学校初步审核材料原件通过后,打印信息表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家长留存一份),审核结果在网上公布。


民办学校招生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直接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在教体局和相关执纪执法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派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经学校申请,市教体局同意,由学校再组织一次招生,报名人数不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仍通过电脑派位完成。通过电脑派位产生的预录取名单分别报教体局职成教科(社会力量办学办公室)和基教科审核后,学校予以录取,被录取学生或家长在录取花名册上签字确认。


(二)公办学校


学生或家长登录报名系统,填写真实有效的姓名、身份证号、街道、居委会、地址、头像等信息。


3、公办学校现场审核时间:8月下旬(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和林州市市区学校招生报名服务正规平台)


学生或家长携带各项资料的原件提交给现场审核点。现场审核点初步审核材料原件通过后,打印信息表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家长留存一份),审核结果在网上公布。


各校通过现营业执照场审核、入户走访等确定符合招生条件的预录取名单,报教体局审核备案,教体局审核后下发已录取学生电子录取通知书,各校自行打印。


三、招生要求


1.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划片招生,原则上不得跨区域招收择校生。各公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


2.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学校,教体局负责监督、协调、审核,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公示领导小组名单,制定具体招生方案和应急预案。


3.各公民办学校必须统一通过林州市市区学校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招生。(关注教体局微信公众号lzsjtj,从底部菜单进入“招考查询” “市区的学校报名”。)


4.对在招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责令返原籍就读;对证件把关不严,私自接受不符合条件学生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每个符合条件的学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已参加民办学校报名,并经教体局审核录取的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招生录取。


6.各校要公布招生咨询电话。认真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四、网上报名步骤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使中小学招生报名流程程序化、规范化,为社会提营业执照供一个公机构开、公平、公正、透明度较高的招生平台,形成报名、录取一体化管理的网络机制,今年市区初中、小学新生实行网上报名。教体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绑定的林州市市区学校招生报名服务平台小程序为唯一合法报名平台。网上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选择报名学段,选择报考民办学校的还要选择志愿学校。


第二步,认真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等各项信息。


第三步,上传学生头像照片。


第四步,点击“保存”,完成网上报名。


【三、林州市2018年市区中小学网上报名家长须知】


1.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林州市2018年市区中小学招生实施细则》、《林州市市区学校报名系统操作手册》及本须知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需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广大家长要对照《林州市2018年市区中小学招生实施细则》中的申请条件提前准备好各项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在规定报名期限内,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家长可错开高峰,以免浪费您的宝贵时间。


3.义务教育阶段不能择校。家长须对照自己的条件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真实有效的街道、居委会、地址信息。经现场审核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其申请为无效申请。


4.申请者提交的网上报名材料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如果在现场审核过程中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质疑,可要求申请者补充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请家长积极配合,我们将通过各种途经进行核实,或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或进行电话随访、上门家访等。


5.有市区户籍也有与户籍地址不同的房产或者有多处房产的,只能选择一处地址对应的街道、居委会报名,重复报名无效。


6.现全国学籍已联网,凡是已在各地各类学校上过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报名,否则注册学籍时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7.家长网上报名后,请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在现场审核期间递交指定审核点,审核期过后不再受理,只能按照审核未通过处理。


8.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家长不可更改各项报名信息,如因填写失误确需修改的,现场审核期间在审核点修改。经过现场审核以后,将不能再进行任何改动。


9.网上报名系统为每一位申请人都建立了个人档案,请家长网上报名成功后,随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学生的状态和相关通知安排。


12.上传的学生照片要求为头像照片。


13.审核点所在学校不是录取学校,最终录取结果以网上和录取学校门口张榜公布的录取名单为准。


14.每个符合条件的学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已如何参加民办学校报名,并经教体局审核录取的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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