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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2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充分行使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来自各方面的挑战,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通过继续落实"两个强化",提升"四个能力",做好"两个基地",不断推进体系建设和团队建设,深入挖潜,提升管理能力和效率,重点项目稳步推行,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经营任务,实现了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成都基地提产能、保质量,佛山基地稳速爬坡的目标。制造管理技术能力不断增强,扎实推进质量管理,有效进行过程质量控制,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全员质量意识。


报告期,公司各项业务运行稳定,实现营业收入112.73亿元,同比增长19.01%,实现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3亿元,同比增长50.86%。影响本报告期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有:公司成都及佛山基地开始正式运营,同时公司内部加强成本费用控制,使公司收入及利润大幅增加。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收入


(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2013年汽车市场需求稳中有升;2014年继续保持良好的销售势头,销售平稳增长,与上年比增长19%。


(2)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2014年汽车车轮装配量同比增加187万件,其中钢车轮产量同比增加58万件;汽车保险杠产量同比增加43.8辆份;实建材现2014年收入同比增长。


(3)新产品及新服务的影响分析


一汽大众佛山工厂正式投产,增加奥迪、高尔夫新车型配套产品,使公司收入增长。


3、成本


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向前5名供应商采购商品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47.05%。


4、研发支出


研发支出情况表单位:元



5、 现金流量单位: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业务量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收到被投资企业分红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归还借款增加所致。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三)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汽车保险杠产品毛利率下降1.29个百分点,主要是产品结构变化,导致毛利率降低;


汽车车轮产品毛利率增加0.17个百分点,主要是装配产量增加187万件: 其中钢车轮及装配毛利率增加2.7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毛利率高钢车轮产量增加58万件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一汽大众佛山工厂正式投产,增加奥迪、高尔夫新车型配套产品,使公司华南地区收入增长。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先后建立了长春、天津、成都、佛山四大生产基地,成为拥有4家全资企业、5家控股公司;参股8家企业及3家金融机构的汽车零部件集团企业。形成了以汽车内饰、汽车外饰、车身电子、车轮四大核心产品为主导的产业链条。成为一汽大众、一汽轿车、一汽解放和一汽丰田等整车企业的核心零部件供应商,是一汽集团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平台上的支柱型企业。公司拥有车轮、汽车内饰两个省级技术中心。具备钢车轮和全内饰的开发和试验能力,拥有一支近600人的产品研发团队。


所属企业100%通过ISO/TS16949认证。公司建立并推行FOS管理体系,推行标准化工厂管理,注重前期质量家居用品策划,通过各种改善等手段提升成本控制能力和制造技术能力,成为一汽集团整车企业的核心零部件供应商。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单位:元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委托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成都一汽富维延锋彼欧汽车外饰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5,800万人民币,我公司占51%股权。经营范围汽车保险杠蒙皮、保险杠总成、门栏总成、防擦条、格栅总成及扰流板的开发、制造和销售。2014年总资产54,661万元,实现净利润7,767万元。


(2)长春一汽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700万美元 ,我公司占51%股权,经营范围汽车保险杠、相关汽车零部件及塑料制品的开发、制造、售后服务。2014年总资产137,677万元,实现净利润9,239万元。


(3)长春一汽富维海拉车灯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我公司占51%股权。经营范围生产(只限分公司)、设计、开发、测试和销售各类车灯及安装车灯的电子器件。2014年总资产37,986万元,实现净利润-7,406万元。


(4)长春一汽富维华威模具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我公司占60%股权。经营范围大、中型轿车塑料模具的生产、设计、开发、测试和销售。2014年总资产13,551万元,实现净利润-67万元。


(5)长春富维-江森自控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5960万美元 ,我公司占50%股权。经营范围生产汽车座椅、仪表板、门里板、车身电子、发动机电子、饰件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及售后服务。2014年总资产477,187万元,实现净利润75,925万元。


(6)天津英泰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2,450万美元 ,我公司占25%股权。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汽车用绝缘成型件、工程塑料、塑料合金件、滤清器、安全气囊以及包括皮革饰品在内的汽车用内、外饰品,并提供相关的服务,汽车用内外部件及相关零部件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2014年总资产86,302万元,实现净利润2,413万元。


(7)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我公司占17.5%股权。经营范围各种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与机动车辆保险有关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2014年总资产136,213万元,实现净利润1,805万元。


(8) 一汽财务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12,880万元人民币,我公司占6.42%股权。经营范围办理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及其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金融业务。2014年总资产4,989,617万元,实现净利润85,686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从产业发展总体趋势看,汽车业作为我国支柱产业的地位不会动摇。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引导下,未来汽车市场将从之前的高速增长回归到符合规律的理性增长。总体上,我国汽车市场具备中长期稳步增长的基础,未来五年将呈现调整中求稳定、竞争中促发展的态势。


2015年中国汽车销量预计为2513万辆,增速为7%左右。乘用车预计2125万辆,增速约8%。其中,轿车销量增速将继续回落,增速约为1%;而SUV和MPV将继续保持强势,增速分别为25%和35%。


2015年中国处于工业化中后期,仍会助推卡车市场需求继续提升,但同时考虑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推进,投资增速会明显下降,不利于工程类及相关车型的需求提升,预计卡车市场增速会明显放缓。商用车的整体增速预计在2.4%左右,其中货车增速约为1.3%,客车增速约为6.5%。


随着中国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中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市场份额将不断递增。而庞大的售后市场需求也给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带来更大的市场发展空间。未来几年,中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将蕴含更多投资机会。而更具研发实力,跟进整车技术发展的零部件企业将面临更多的商机。


(二)公司发展战略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 "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零部件企业"的十二五中长期战略目标和"核心业务成为系统供应商"的近期战略目标。通过四个战略定位"管理能力提升、系统供应商建设、质量和成本改善、扩大市场规模"以及相应的战略路径,以内饰、外饰、车轮和车身电子四大主业为载体,在规模不断扩大的基础上,注重企业综合实力的提升,逐步实施公司的战略目标。


(三)经营计划


公司预计201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237,159万元,营业成本 1,229,157万元。


2015年,公司将按照年度工作方针,落实“FOS体系建设和人力资源建设”两个强化,提升“产品研发、制造技术、质量保障、成本控制”四个能力,稳步推进企业战略规划的落实。加强企业科学管理能力,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开展业务单元十二五战略回顾和十三五业务展望,在认真总结十二五的基础上,制定公司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


公司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争第一、创新业、担责任"为工作主题,推动公司科学发展、自主发展,全面完成2015年经营目标


(四)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经营范围资金需求


为完成2015年的经营目标及发展战略,公司资金主要用于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及提升产品质量等方面。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商业银行贷款和其他融资方式。


(五)可能面对吗的风险


公司战略投资项目可能受到国家、地方政府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影响,比如限购、市场容量降低、行业竞争加剧等,而导致资本回收期长、回报率降低等风险。


对策:时刻关注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管控力度,科学管理,投资分步实施,合理分配,消除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毅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42证券简称:一汽富维编号:家居用品临2015-002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15年3月2建材4日,在长春一汽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7人,独立董事罗玉成、吴博达因公出,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赵树宽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和公司经管会成员列席会议。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金毅先生主持,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2015年工作纲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2014年年报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4年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14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211,52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0元(含税),应分配红利101,531,232.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


公司2014年现金分红比例占本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35%,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的要求。公司今后将以更好的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2014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7)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 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将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之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6)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关于增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内容详见关于增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8)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5)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于2015年5月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需换届改选。


董事会提议:金毅先生、王玉明先生、付炳锋先生、温树泽先生、李艰先生、范希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侯选人;赵树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侯选人。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提名刘金全先生、孙立荣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侯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董事侯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5-004)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5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树宽,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历任吉林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吉林大学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兼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吉林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兼吉林大学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赵树宽先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


孙立荣:女,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历任东北师范大学财务处会计、吉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现任吉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孙立荣女士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


刘金全:男,汉族,1964年出生,历任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吉林大学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现兼职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数量经济学学会常务理事、韩国高丽大学和日本九州大学客座教授。刘金全先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


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毅:男,19吗56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工。1999年起任一汽长春轻型发动机厂副科长、副厂长;1994年起任一汽集团总经理秘书;1996年在荷兰马斯特里特赫国际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研究生班参加学习;1997年起任一汽集团对外经济贸易处处长、专务经理兼外经处处长;2000年起至今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王玉明,男,汉族,195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一汽办公室秘书组秘书、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部长、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温树泽,男,汉族,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第一汽车制造厂工艺处主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内饰件厂副厂长、富奥公司内饰件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长春富奥江森自控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


付炳锋,男,汉族,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工程正高职。历任一汽汽研所轿车部副部长;一汽集团公司大连客车厂副厂长;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部长;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红旗制造部部长。现任一汽集团公司规划部部长。


范希军:男,汉族,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一汽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党委书记。


李艰,男,汉族,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一汽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资产管理处处长、预算控制处处长、一汽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一汽大众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现任一汽集团公司经营控制部部长。


股票代码:600742股票简称:一汽富维编号:临 2015-003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于2015年3月24日在长春市一汽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2人。监事冯玉玺因公出缺席,委托监事杨延晨代为行使表决权。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公司2014年监事会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014年年报和摘要;


按照《证券法》的经营范围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编制的2014年年度报告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201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4年度分配预案:201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911,496,830.96元,加上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桌椅55,137,919.54元,减去按母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3,938,876.60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现金股利74,033,190.0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8,662,683.90元。


公司拟以2014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211,52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0元(含税),应分配红利101,531,232.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14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关于调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对一汽财务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充分分享金融企业高速增长的成果,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此次增资一汽财务公司股权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增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出售保险经纪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公司监事会换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本报告期内公司工作的独立意见为:


1、2014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要求,认真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通过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运行状况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公司财务运行正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的行为,也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掌握公司内幕信息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无损害部分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5、本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采用市场公允价格,无损害上市公司及小股东利益。


6、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7、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公司未公开信息的使用、保密工作。


监事会


2015年3月25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监事侯选人简历:


杨延晨先生简历:男,汉族,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一汽贸易公司汽车结算科科长;一汽贸易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一汽贸易总公司财务控制部经理。现任一汽集团公司子公司特派监事。


冯玉玺:男,汉族,195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政工师,现任一汽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副书记(副主任)兼案件检查室主任。历任一汽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处业务主任、一汽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主任、一汽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副书记(副主任)等职。


刘殿伟(职工代监事):男,汉族,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团委副书记;一汽嘉信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纪委书记;中共西藏昌都地委副秘书长、左贡县委副书记;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742证券简称:一汽富维公告编号:2015-004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南街13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15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十六次董事会、第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家具: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包括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15年4月14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上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必须提前24 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春市东风南街1399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邮编:130011联系电话:0431-85765755


传真:0431-85765338


联系人:刘志勇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 投票日期:2015年 4月 16日的交易时间,即2015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3年4月17日 A 股收市后,持有一汽富维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742)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董事会报告》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董事会报告》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董事会报告》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0742证券简称:一汽富维编号:临2015-005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15年3月24日,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续聘会计师事桌椅务所事项决定如下:


公司拟采取整合审计的方式,内部控制审计及财务报告审计同时进行,在企业财务报告中包含内部控制报告,由同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


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按中国会计标准审计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审计报酬为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内控审计费用十二万元,公司不另支付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0742证券简称:一汽富维公告编号:2015-006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4】175号文件)中要求“根据企业年金的有关政策规定,已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不得再设定其他补充养老福利计划”。


按照国资委规定将不得再设定其他补充养老福利计划,公司已执行企业年金制度,所以公司拟对三季报中“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的相关账务处理予以冲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发布八项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为新增的会计准则,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五项会计准则,要求自 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7月23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根据上述情况,拟对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中对应规定内容进行变更,并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自 2014 年7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4】175号文件)中要求“根据企业年金的有关政策规定,已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不得再设定其他补充养老福利计划”。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已执行企业年金制度,按照国资委规定将不得再设定其他补充养老福利计划,公司拟对三季报中“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的相关账务处理予以冲回。


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元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包括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七、其他说明


本次调整后,公司2014年度财务数据按照新会计政策进行统计,已经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股票代码:600742股票简称:一汽富维编号:临 2015-007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注1:上述表格中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的数据为2013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数据;


注2:上述表格中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的合营及联营企业数据为201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


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具有长期的协作配套关系中,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定价坚持公平、公正以及比价原则。如该种产品有国家价格,即采用国家价格;若无国家价格,产品价格根据市场的价格变化情况、所供货物的市场供求状况、供货数量及供货价格、质量、服务等情况,以书面协议、合同的方式进行确定。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 交易的目的


公司产品、劳务是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生产的各类整车系列提供零件和总成配套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是公司长期和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由于公司生产场所处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厂区,生产经营所需的能源包括水、电、气等,必须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提供;公司利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采购网络,采取统订分购形式,进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因此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大金额的关联交易。


2、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坚持公平、公正以及比价原则,是必要的、不可避免的;该项关联交易可充分利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的优势,节约公司的材料采购费用,降低生产成本和物流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


六、审议程序


1、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 四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将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之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宋冬林先生、吴博达先生、罗玉成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慎审核,同意将《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三位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人数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上关联交易合同及协议的签订,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2003年4月9日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签订了采购协议、销售协议、承揽加工协议、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对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无异议,该协议条款自动延长,其协议范围涵盖了所有一汽集团下属企业。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742股票简称:一汽富维编号:临 2015-008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投资标的名称: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股权投资。


●投资金额:11,209.29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属于关联交易,需要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之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过去12个月公司没有与其他关联人进行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还需中国银监会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增资属于关联交易,但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投资(关联交易)概述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财务”)主要为一汽集团成员单位的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支持。为了进一步提高一汽财务公司信贷规模,满足一汽财务公司扩展业务规模和战略发展的需要,需要注入更多资本支撑一汽财务公司的稳健发展”


截止目前,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一汽财务累计出资额为7,241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6.4146%,累计分红23,545万元人民币。


为继续利用一汽财务分红支持本公司发展,公司拟与一汽股份、一汽轿车等其他股东共同对财务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预计此次增资11,209.29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增至6.4171%,出资额将达到18,450.29 万元人民币,项目资金由一汽富维自筹。


各出资方的增资协议尚未签署,预计2015年4月底签署完毕。本次增资属于关联交易,但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方(关联方)情况


1、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长春市西新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2259号,注册资本780亿元,税务登记证号码(220106571145270)、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经营范围:汽车制造及再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金属铸锻、模具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专业技术服务;计算机及软件服务;汽车及二手车销售。


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2013年末总资产为284,875,000,000元,净资产 127,418,000,000元,营业总收入461,099,000,000元,利润总额 47,186,000,000元,净利润 34,726,000,000元。


相互关系: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2、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玉明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注册地址:绿园区锦程大街69号,税务登记号:220106123995570,经营范围: 中型货车及客车用汽油系列发动机、汽车零部件及总成、农用车、橡塑制品、金属结构件、模具制造;汽车改装(除轿车);汽车修理、出租、发送、劳务;人员培训;汽车(除轿车)及备品经销;系统内原辅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新型建材加工;仓储;代办货物托运(危险品、易燃、易爆品除外);热力生产、供应、销售;对外贸易;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用电转供;劳务信息咨询;职业介绍。


历史沿革: 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系2012年在长春一汽四环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基础上,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长春富安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守信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峰梅投资有限公司和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2月20日在长春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20101000016641。


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2013年末总资产为2,573,734,188.07元,净资产: 979,916,598.98 元,营业总收入:1,458,805,543.80元,利润总额:294,751,146.22元,净利润:275,742,858.55元。


相互关系: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3、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法人代表:许宪平;注册资本:壹拾陆亿贰仟柒佰五拾万圆整(162,750万元);税务登记号:220104244976413,实际控制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经营范围: 开发、制造、销售轿车,旅行车及其配件,修理汽车,加工非标设备,机械配件,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销售;


历史沿革: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发行股票并上市。2012年其主要股东变更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2013年末总资产为2,108,628.04万元,净资产860,748.28万元,营业收入2,967,513.14万元,利润总额115,434.03万元,净利润100,709.37万元。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4、三个小股东,本次也不参与增资。


三、投资标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于1987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经银监局批准,于2014年11月变更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3688号,注册资本为11.288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滕铁骑。


经营理念:多年来,一汽财务有限公司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功能定位,坚持“依托集团、服务集团、发展集团”的经营宗旨,本着“诚信、稳健、高效、创新”的经营理念,为一汽集团成员单位的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支持,有利地支持了一汽集团的发展。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是为集团所属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融资等财务管理服务的集团内企业,致力于加强一汽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批复,本公司经营范围如下: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


(十一)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十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十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十四)有价证券投资;


(十五)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2013年相关财务指标经审计,2014年相关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2、出资方式:采取现金出资方式。


3、投资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依据资产评估后每股净资产评估值进行定价(3.70元/股),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9月30日。


4、关联交易生效条件: 财务公司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吉林银监局批准。


四、增资合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各增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增加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112,880万元人民币增至160,000万元人民币。


增资前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各增资人认购增资后,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注:出资额是指所缴纳注册资本金额。


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为:现金方式。


全体增资人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财务公司履行完增资手续后,应当向增家具资人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违约责任: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该方在合同项下所作的陈述和保证不真实或实质性地不准确,该方应被视为违反了合同。履约的一方可根据法律规定向违约方主张损害赔偿。增资人不按照协议规定的日期增缴出资时,应按其迟延出资的天数向公司缴纳其应出资额日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如该增资人逾期三十日仍未缴付出资,则其增资资格自动终止,该增资人应向已履行增资义务的增资方支付其应增资部分0.01%的违约金。


目前增资协议未签署,预计2015年4月底前签署完毕。


五、投资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公司增资一汽财务公司,能够做大做强汽车市场服务,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推进了汽车衍生经济的发展,满足汽车金融业务战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能力,符合公司长远的发展利益。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参与财务公司的增资,可以继续保持公司的股东地位和占股比例。本次增资完成后,财务公司能够提高资金的效率和效益,对资金管理战略的实施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有利于提升我公司对财务公司的投资回报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要求。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核意见: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 五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赵树宽先生、吴博达先生、罗玉成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慎审核,同意将《关于增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三位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该项投资关联交易,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人数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上关联交易合同及协议的签订,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监事会审核意见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公司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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