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单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今年我公司收到税局返还的“三代”(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手续费21200元,已经到账,会计人员账务处理如下:
增值税借:银行存款 21200元
贷:其他应付款--三代手续费 2120手续费0元
这样处理是否正确?
2、 公司将收到的三代手续费挂账“其他应付款”,未做收入处理,偷逃了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正确处理:
借:银行存款 21200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00元
3、 提返还醒:
(1)三代返还手续费收入应属于“商务辅助服务”税目下“经纪代理服务”中的“代理服务”,属于缴纳增值税范围,适用税率为6%,但是部分省市税局没有明确要求需要缴纳增值税;
(2)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 政策:交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增值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第六条规定,“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吗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手续费号)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吗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交3)财税〔2016〕36号文件的界定为:“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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