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下属区县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地址)

京北京市财税〔2021〕1770号


各区财政局、民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区(地区)税务局:

地方

根据《中华属区人民地方税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地方税》第北京市四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稽查局县局将本市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的具体地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全市各区税务局的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二、第三纳税人所在地在全市各区的镇范围内县局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上述范围内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四、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所在地为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地稽查局属区点。实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纳地址税人所在下属地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税务局征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五、实行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所在地为预缴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六、地方依据增值税免第三抵税额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下属,纳税人所在地为其机构所在地。


七、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民政局


2021年8月30日


地址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