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如下图所示:
2.纳税人依据取得的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需根据页面码中的要求无法输入相关“查验项目信息”。如下图所示:
3.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获取系查询统自动弹出“查获取验结果” 。如下图所示:
4. 查验结果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发票状态为“正常”:
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且发票处于正常状态。
(2)发票状态为“作发票废”:
纳税查询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失败,但发票无法已被发票开具方做作废处理,此发票显示不可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3)“不一致”:
纳税人输入的发票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通少有一项不一致,如确认输入的查验项目与票面一致,请与开票方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核实。如下图所示:
(4)“查无此票”:
由于存在开具方离线自开票、发票电子数据的同步滞后(通常至少1天)、查验人录入错误等问题,导致相关发票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平台中无法检索到。如果确认输入项无误后显示,请于第二天再行查验。如下图所示:
5、注意事项:
5.1、当验证出现验证码请求失败,可能原因如下:
(1)请检查是否正确安装根证书,若未正确安装根证书,验证码将无法正常显示;
(2)验证纳税人与开票方省级国税机关的网络不稳定,请稍后再查;
(3)可以尝试使用“谷歌或火狐”失败浏览器进行查验。
5.2、发票可以查验的时间范围:
(1)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通统开具的发票,码当日开具发票最快可以在“次日”进行查验
(2)每天每张发票可平台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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