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申请条件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以在哪里每一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什么,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填报合伙《个所得税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个人所得税所得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在生产经营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生产经营税务机关办理当申报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02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 2份 | |
有以下情形的,经营还应提按供相应材料 | |||
适用情形 | 材料名称 | 数合伙量 | 备注 |
无综合所得,且需要享受所得专项附加扣除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经营所息表》 | 1份 企业 | |
纳什么税人存在减免在哪里个人所得税情形 |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企业报告表》 | 1份 | |
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私人除情况明细表》等相关扣除资料 | 1份 |
03
经营所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私人厅(场所)
→按http://beiji所得税ng.chinatax.gov.cn/bjsat/mapNew/mapNew.html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chinatax.经营gov.c申报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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