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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的餐费补助需要缴纳个税(交通补贴个税扣除标准)






对于出差人员的出差补助,经常有会计小伙伴搞需要不清,缴纳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下!

补助



01


常见问题




问题:




老师,我们公司对出差在外的业务人员都会及时发放出差补助,现金发放,请问属于工资吗?需要缴纳个税吗?答复:这部分出差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不需要提供实际发票,但是需要有出差的证据链个税才可以免征个税和税前扣除。另外交通这餐费些出差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不需要缴纳个税,也允许税个税前扣除。账务处理时支付出差补助: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500元


贷:库存现金 500元




02


相关注意事项




差旅补助免征个税须谨记“三个有”和“三提醒”交通!




一个有:有制度




公司必须制定了差旅费报销制度和标准,明确每天出差的差旅补助标准,超过标准的不得税前扣除,更不得免征个税。




二个有:有证据




职工出差要以出差途中的住宿、交通及伙食费等凭据和出差计录等为依据。




三个有:有形式

扣除



差旅补助应填写出差补助报销单,注明出差天数、每天补助标准,切记不要随同工资发放或者单独做表发放补贴。




出差

提醒一




以差旅补助的名义扣除向员工发放的各项补贴,特别是有的公司出差补助每月随同工资一起发放,这样的出差补助没法享受免征个税优惠!





提醒二




按月固定时间发放、人人有份的大额差旅补助,属于变相发放工资性补贴、津贴,就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提醒三




差旅补助税前扣除不需要发票,但是金额要符合合理性,只有发生的合理的差旅费补助支出才准予税前扣除缴纳。差旅费报销单,企业发生的与其标准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差旅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参考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标准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文件第二条规定:




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贴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补充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参考二




《补助企业所得税法》的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补贴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需要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参考三




山东执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鲁财行〔2014〕4号)、“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鲁财行〔2016〕27号)所明确的标准,这个标准一般分成两部分,伙食补助费餐费和交通补助费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分别为每天100元出差、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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