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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畜禽养殖备案表)

自治区畜禽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畜禽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行养殖为,种畜提高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效率。


《办广东法》明确,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经营种畜禽场、畜表禽遗传资源保护场、禽蛋孵化场、种公畜站、家畜人工授精站和生产经营生产表经营家许可证畜卵子、冷冻精液、胚生产经营胎等,或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备案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另外,农户养殖饲养的种畜禽用于自备案繁自养许可证,广东在1年期限内出售的仔畜、雏禽未超过一定数量的;农户饲养的种公畜进行互申请表助配种的,均申请表不需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种畜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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