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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工资个税扣除标准2021(个税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于2022年3月16日无须续约即可在线办理,最近陆续有一些好友、同事询问:称自己汇算清缴时显示要补缴个税,有的要补缴五六百元,有的要补缴三四千,但都表示自己每个月的工资已由公司代扣代缴个税,为什么最后还要补缴,是不是哪里搞错了!为此写一写,与大家一起来工资交流:为什么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的人喜提红包,有的人含泪补税


01


汇算清缴概述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税法规定的所得共有九项,分为三类:


1、综合所得(4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2、经营所得(1项):经营所得


3、分类所得(4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


其中,综合所得采取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个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方式;经营所得也是按月或按季预扣预缴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分类所得采用固定税率计算个税,无须汇算清缴。本文将重点讨论日常接触较多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每月大家收到的工资条里都会显示本月缴纳的个税金额,这是财务部门根据上个月员工在本公司的工资收入,按月预扣预缴个税,所以大家都习惯理解个税是按月缴纳。如果我们只按月缴纳就完事,会出现在工资波动较大的情况下,有的月份工资高,缴纳了个税,有的月份工资低,不缴个税,但实际全年收入总额并未超过6万的减除费用(起征点5000*12),按规定是不用缴纳个税,但实际却缴纳了一部分个税。正如同样一个全年工资收入与他相同、每月收入均衡的人却无须缴纳个税,这就出现了纳税差异,由此我们引申出年度汇算清缴来调整各月工资不均导致的个税实际负担的差异。



年度汇算清缴将个人上一年扣除度内综合所得的四项全年所得额合计(大部分人只发生工资薪金这一项,其他三项为0)减去相关扣除后,按照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出全年应交纳个税,再通过与上年度已缴纳个税进行对比,多退少补


对应的计算公式为:


(1)应纳税所得额=四项合计收入所得额-全年免征额(5000*12=6万)-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扣除他扣除。


(2)应缴纳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02


为什么会喜提退税


1、纳税人年度综合收入额未达到6万元,但某几个月份因工资变化,且个税缴纳过个税。


翻译成人话:全年你的毛工资总额都未达到交税的起征点六万,无须缴税,但是因为个税要每月预扣预缴,你有几个月份工资高了,扣除相应的扣除项目后,仍超过了起征点,你预缴了一部分税。因此这个已交的就是多交的税款,要退给你。


eg.老赵2021年1-6月应发工资是6000元,7-12月应发工资是4000元,三险一金每月500元,不考虑其他扣除情况,我们看一下老赵每个月纳税情况:


实际缴纳


1-6月:老赵每月个税是(6000-5000-500)*3%=15元


7-12月:因每个月工资4000元,未达起征点,不用交税。


老赵全年实际已缴纳个税:15*6=90元


汇算清缴


(6000*6 4000*6--500*12-60000) <0 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后减去6万免征额为2021负数,因此2021年度无须交税


因此通过汇算清缴得出2021年度老赵无须缴纳个税,但实际却在1-6月累计实缴了90元,因此老赵喜提90元退税款。


2、纳税人符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条件,但在申报年度内没有申报或者申报但扣除不充分的。


翻译成人话:国家给你可以扣除纳税基数的扣除项目,让你少算点应纳税额,你不领情任性,纳税年度不申报这些扣除项目,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看别人都扣了,少交税,于是:艾玛!真香!


eg.老赵2021年度可以申报子女教育1000、住房贷款1000,但老赵忙于工作 ,疏忽了此事,于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补申报了两项专项附加扣除,两项年度合计扣除额是2000*12=24000元,因此可以在老赵202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里扣除,从而汇算清缴后个税比实际缴纳金额少。退钱!


3、纳税人有劳务报酬所得或者稿酬或者特许经营权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税前扣除。


翻译成人话:这人玩的猴多,又写作,又打工,又有专利技术,写作、打工、专利技术的收入一般都是按次获得,国家要求你按照一个预扣预缴的税率先把税再取得时交上来,国家先搞建设,到了第二年汇算清缴时再综8000合所得里的四项加总按照另一个税率表来计算你实际需要缴纳的税。


eg.老赵是一位作家,看刘慈欣写了一本《三体》,突发奇想写了一本《四体》发表,取得稿酬40000元,在肯德基打工取得收入60000元,本年无其他收入,无其他扣除。


当月预扣预缴


稿酬个税:40000*(1-20%)*70%*20%=4480元


劳务个税:60000*(1-20%)*30%-2000=12400元


实际缴纳:4480 12400=16880元


年度汇算清缴


应缴个税:{40000*(1-20%)*70% 60000*(1-20%)-60000}*3%= 312元


上年度个税应退款:16880标准-312=16568元


4、纳税人一些税收优惠在纳税年度未办理扣除,如残疾人减征优惠、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等。


翻译成人话:这些也是在其他扣除中,国家给你的扣除项,只是因为你不知道有这些,所以你没扣,后来看到我写的这篇文章,去对照找其他扣减或者免减项。




03


为什么会含泪补税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并领取工资,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或全年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导致综合所得年税率高2021于预扣率


翻译成人话:你老先生两个单位都领工资,而且工资都还不低,个税是看你的累计应纳税额去对应你的税率,更可气的是你两头都按每月5000去扣除费用,最后税务局把你这两处收入合并在一起,按照七级累进制去缴税。对应的税率提高了,扣除费用减少了,你不补缴谁补缴。


eg:老赵2021年8000度在A公司每月领取工资8000,在B公司每月领取工资8000元,没有其他扣除。


每月实际缴纳个税


A公司每月个税:(8000-5000)*3%=90元


B公司每月个税:(8000-5000)*3%=90元


全年实际已缴个税:90*12 90*12=2160元


汇算清缴


应缴个税:(8000*12 8000*12-60000)*10%-2520=10680元


上年度个税应补款10680-2160=8520元


2、在纳税年度内更换过受雇单位,全年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适用综合所得税率高于预扣率。


翻译成人话:本来好好的在新东方上班,公司裁员了,中途去了拼多多了,那在拼多多任职,公司给你扣缴时减除费用是从你入职月份开始按5000计算,收入不累计你在新东方的收入,这就导致你的总收入适用的税率是比实际降低的。


eg.老赵2021年1-6月在A公司任职,每月工资20000,6月底辞职,7月1日入职B公司,每月工资20000,没有其他扣除。标准


A公司上半年累计扣缴个税


(20000*6-5000*6)*10%-2520=6480元


B公司下半年累计扣缴个税


(20000*6-5000*6)*10%-2520=6480元


实际已缴个税6480 6480=12960元


汇算清缴


应缴个税(20000*12-60000)*20%-16920=19080元


上年度个税应补缴19080-12960=6120起征点元


3、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的金额超过规定标准,亦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正确申报收入。


翻译成人话不符合规定的扣除你扣了,你吐出来,会计马虎某月申报的金额少了,你吐出来。


如夫妻二人在各自的专项附加扣除中都全额申报了子女教育或者房屋贷款租金。


以上只是举了常见的情形,还有其他一些情形未于列举。




04


是否都要汇算清缴




05


装作看不见行不行


一些同志说我能否装作没看见通告,不做汇算清缴。


如果你应当汇算个税清缴,但故意未依法如实办理,在税务机关通知后仍不履行,你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纳税信用档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6


能否少补或者多退


1、充分利用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六项,如果在申报期内没有申报扣除,在汇算清缴期间可以扣除。很多人忽略了继续教育资格证书,如函授教育、会计职称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都可以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照标准额度内扣除。至于哪些证书可以扣除,请查询人社部发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另: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属于扣除范围,但需要申领了证书才可以申报扣除,证书的取得需要申请了执业之后才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证书为电子版,可通过协会查询。


2、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要留意关注


个人购买的税优型商业保险,每年2400元固定扣除。


3、年终奖筹划


年终奖在个税计算里是个另类的存在。它不像工资薪金累计税额是连续函数,工资多一块钱,税收也高一点,税后的收入也肯定会高一点,不会出现多发一块钱,反而税后收入降低。


但是,年终奖就不是这个样子,年终奖计税方法是通过把年终奖除以12来查找月度综合所得税率表工资确定一个税率和扣除数。然后用该年终奖乘以税率减扣除数,但是该税率对应的应纳税额(年终奖)是原本月度税率表金额乘以12后金额,然而对应使用的这个速算扣除数并未相应乘以12,致使年终奖税额不是一个连续函数,导致出现年终奖临界点和盲区,会发生多发一元年终奖,实际到手比不发这一元实际到手少很多。因此年终奖是个税里一个重要的可筹划方向,这里不做展开。




结束语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个税的功能之一是调节贫富差距,依法纳税也是每位公民的义务,想完全规避个税负担,法条层面是不可行,因此,我们应将重心放在充起征点分利用税法规定的各项免减除和扣除项目基础上结合年终奖进行个税筹划,以期达到个税最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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