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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捐赠后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的税率表)


1.以企业名义捐赠,能否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2.直接捐赠税率给医院的支出个人所得税能否扣除?


按照现行后规定,只有“公益捐赠”方可扣除。所谓的公益捐赠,是指个人(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下同)通过中国境内的公表益性社会组劳务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称之为“公益捐赠”。


这里的“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依法设立或登记并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报酬、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


3.是否只能在30%的额度内扣除?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的规定,个人将所得对教育、扶贫、后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目前,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发文,对纳税人向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宋庆龄基金会等几十家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捐赠的,可以全额扣除。


4.捐赠金额如何确定?


根个人所得税据《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以下简称99号公告)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金额,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一)捐赠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捐赠实际捐赠金额确定;(二)捐赠股权、房产的,按照个人持有股权、房产的财产原值确定;(三)捐赠除股权、房产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


5.是不是只能在“综合所得”汇算中扣除?


按照99号公告的规定,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以下统称分类所得)、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中扣除。在当期一个所得项目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在其他所得项目中继续扣除;捐赠人可以根据各项所得的收入、公益捐赠支出、适用税率等情况,自行决表定在综合所得、分类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的顺序。


6.捐赠当时就可以扣除还是必须要到汇算报酬清缴?


按照规定,需要按照“所得”类型来区别:第一,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第二,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劳务时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7.个体工商户与合伙企业等的捐赠扣除是否有不同?


按照99号公告的规定,是有所区别的:第一,个体工商户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在其经营所得中扣除;第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其个人投资者应当按照捐赠年度合伙企业的分配比例(个人独资企业分配比例为百分之百),计算归属于每一个人投资者的公益捐赠支出,个人投资者应将税率其归属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益捐赠支出和本人需要在经营所得扣除的其他捐赠公益捐赠支出合的并,在其经营所得中扣除;第三,经营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可以选择在预缴税款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汇算清缴时扣除。同时,重点提示:经营所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8.捐赠支出扣除需要发票吗?


按照规定,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在接受个人捐赠时,应当按照规定开具捐赠票据;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个人应留存捐赠票据,留存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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