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会计朋友一定对上面的图片很眼熟,这是一种以“税务稽世纪查”为由的“新型骗局”
这是怎么回事呢?
是这样的目前有部分诈骗分子冒充“税务稽查部门人员”,通过拨打目标公司的固定电话,以“税务稽查”为由要求财务人员配合,通过QQ发送伪造的《关于税务20201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税务稽查相关清单资料模板等文件,来骗取财务人员的税信任。
然后,骗子冒充四川“稽查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网上申报理”以及“财务主管”等身份组建QQ群,并将财务拉进群系统。期间,“总经理购置税”会向财务税了解公司账号及资金情况,再编造各种借口,要求财务向陌生账号转账,达到行骗目的。
橘子君对诈骗人员是怎么进行诈骗的过程总结了一下:
1、冒充税务稽查人员电话联系企业,并通过QQ发送一些稽查文件资料清单来获取财务的信任。
2、将财务拉入以公司实际名称命纪中名的QQ群聊,如某某有限公司工作群,并在QQ群中事先安排好以公车辆司主要领导真实名字的QQ号,来降低财务的戒备。
3、财务进群后公司领导刻意在群内交谈目前某项目的进展情况,由“总经理”提出支付预付款就税务可以签订合同的情况,营造急需付款的紧迫性。
4、“董事长”顺势安排被拉进群的财务人员立即支付预付款,不得耽误“总经理”的项目签约,向财务人员施加压力,让财务人员感觉到不付款会耽误“总经理”合同的签订,没有机会去实际核付款的真实性。
5、催促财务人员在暂不需要审批的情况下用公司账户内资金付款,再次造成时间紧迫的假象,并提出用公司账户内资金付款,降低被害人防骗心里,骗取公司钱财。
这个过程利用了骗子抓住了财务人员不清楚税务稽查流程及对“车辆公司领导”的信任实施诈骗。
针对以上问题橘子君翻查了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上《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总结了一下要点。
检查前,稽查局应当告知被查对象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但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除外。
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件、出示或者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告纪中知其权利和义务。
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账簿资料的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
调取网上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四川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0世纪日内退还。
退还账簿资料时,应当由被查对象核对调取账簿资料清单,并签章确认。
在税务稽查检查后,确定纳税人涉及稽缴纳查补税或行政处罚的,稽查局应当依法及时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等税务文书。
稽查局采取从被执行人开户银行缴纳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的措施时购置税,应当向被执行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送达扣缴税收款项通知书,依法扣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并及时将有关凭证送达被系统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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