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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东阳市国税网上申报(浙江省东阳市)


为进一步督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6月23日,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公布这周纪律审查情况,其中2人接受审查调查,5起典型问题被通报,25人被问责。


审查调查2人:


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县长级)吴招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委书记、局长沈建法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浙江省,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网上申报定精神问题5起:


金华职工中等卫生学校(东阳市卫生进修学校)网上申报违规收受购物券问题。


东阳市国税国税局干部申屠仲飞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温岭市会展中心有限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温岭市太平街道文化桥菜市场管理人员公款吃喝问题。


温岭市温峤镇白岩下村公款吃喝等问题。


失职失责问题:


宁波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发现:海曙区白云街道、古林镇,江北区洪塘街道,鄞州区潘火街道、中河街道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对城市环境整治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力,对群众举报处理不够主动,普遍存在失职失责问题。海曙区住建局和江北区、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及其相关领导、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日常监管缺失;部分社区发挥管理作用不足,督促垃圾清理不及时,导致“垃圾围城”多次被投诉曝光,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调查结果,共对29人做出处分处理,其中:


对海曙区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丁迪辉,海曙区白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段谟法,海曙区古林镇副镇长崔凯业,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剑宇东阳市,江北区洪塘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龙刚,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董嘉平,鄞州区潘火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宁,鄞州区中河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张成龙等8人作出政务警告处分。


对海曙区住建局质监站站长钟箴吾、海曙区白东阳市云街道副调研员王海波、江北区洪塘街浙江省道办国税事处副主任陈明明、江北区洪塘街道城建办主任赵海阔、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洪塘中队中队长吴翀、鄞州区潘火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费志强、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潘火中队中队长陈亦斌、鄞州区潘火街道环卫站负责人戚妙妙等8人作出政务记过处分。


对海曙区古林镇包家村村委会主任汪跃勇、江北区洪塘街道洪都社区党总支书记吕琴、鄞州区中河街道桑菊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屠国宏等3人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街道负责人等10人作出诫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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