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公民享有平等社免会福利权,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入,撤市设区等相关政策的出台,杭州对房改购房申请人户籍要求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根据出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6〕96个人所得税号)文件精神交易,出售自2017年1月1日起,杭州市全面取消农业与个人所得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杭州记为房居民户口。为与交易我市户籍制度衔接,2018年7月,《出售公有住房若干政策问题解答(二十)》(杭住保办〔2018〕3首次7免号房改),房改明确房改购房申请人户籍要杭州求从原城镇常住户口调整为市区居民户口,户口在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并承租杭州市区公有住房的职工,在其他房改政策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允许其按杭州市区的公有住房出售政策参加房改购房,也就是说,杭州市区所有区的户籍居民,均符合主城首次区房改申请的户籍要求,房改购房实现全覆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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