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呈现多发高表发、虚开金额越来越大的特点。在工资表上大做“文工资章”,偷逃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社会现象比比皆是,把那么,为何还有企业还敢顶风作案呢?关键怎么原因还是利益的诱惑,企业一旦尝到这颗“甜头”,再收手恐怕就难了! 而且今年税务稽查与往年最大区别之一,在于个税方面,而个税的重点就是工资薪金!
近日,宁波市税务局稽查部门查处一起冒用个人身份信息虚列工资并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该案件涉及779名做我大学生的个人信息被盗用,被申报收入1962万元。4月初,税务部门发现个人所得税“异议申诉处理”平台中出现大量涉及H工程建设有限公司、Z人力资源有限公司、C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家企业的身份冒用异议申诉。经相关部门调查,最终确定77怎么9名大学生个人信息被上述3家企业冒用,虚报62276条申报记录,合计金额1962万元,用于虚开发票及分解人员工资少交个人所得税。经查,为逃避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3家企业实际经营人叶某违法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列人员工资,涉及浙江、上海、厦门等7个省市,实际支付工人工资仅900余万元,其余均为支付包工头的工资薪金。除工人工资外,这3家公做好司支付的工资薪金均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同时,在无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叶某以收取一定比例手续费的方式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7份,涉案金额250余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外账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做好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要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要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做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避税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同事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一直以来,企业企图通过各种不合理的工工资资、薪金支出来偷逃税款,且手段多样,税务部门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虚列工资属于“多列支出”行为,系偷税。虚避税列的工资不得计入成本,不得在计算所得税前扣除。企业一旦实施虚列工资的违法行为,不但会被追缴所得税,外账还会被处以不缴或者少缴表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得不偿失。
总之,在我国”以票控税”的税收治理大环境下,法律对虚开发票的态度是零容同事忍的,处罚力度甚至超过了逃税漏税,在此,提醒各位,随着国家监管力度的加强把,许多公司都会浮出水面,列入税收的“黑名单”! 一定不要心存侥幸,虚列工资一旦被查到,将面临罚款,数额巨大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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