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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9日以专人送达和短信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下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8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8人。其中,非独立董事邵侠先生、杨卫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志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以往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和以后的交易意向,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预计情况发表事前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李志平、谢立民、杨卫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通过表决,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关联方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服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事前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与关联方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对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通过查验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相关验资报告,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出具《关于对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事前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在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制订《关于在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事前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在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全体董事通过表决,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企业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9日以专人送达和短信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下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监事共3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春锋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严文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以往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和以后的交易意向,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


全体监事经审核认为:公司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交易的预计发生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关联方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服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全体监事经审核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交易的预计发生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22-003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22年与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主要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公司与前述关联人之间的日常交易主要是公司向其采购原材料、产品(主要用于员工福利)、承包土地、租赁仓库或房屋、委托代理出租旧厂房等,及关联人向公司采购产品、提供服务等,均属日常经营活动。预计2022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前述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约为人民币3,369.25万元。


(二)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关联方广东广垦糖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白糖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2年度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35万元。关联董事李志平、谢立民、杨卫回避了该议案的审议与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同意意见和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2、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志平、谢立民、杨卫回避了该议案的审议与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该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营业执照额


公司预计2022年与相关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一方面,公司生产销售的乳制品属快消品,且公司属于地区行业龙头,产品在区域市场铺货率较高;另一方面,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数量众多,部分关联方与公司处于同一区位且经营面广。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日常交易不可避免。除可预计的交易对象及金额外,公司对与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控制下公司的关联人在2022年可能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也在上表作出了合理预计。


(四)上一年度(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采购原材料、产品(主要用于员工福利)、承包土地、租赁仓库或房屋等,及关联人向公司采购产品、提供服务等,均属日常经营活动。基于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2021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在预计总金额范围之内。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人资料如下:


1、广东广垦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光见,注册资本15,133.70万元,主营业务为农产品种养殖等,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9号燕岭大厦1108房。2021年总资产34,583.17万元,净资产14,632.1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3,877.24万元,净利润6,101.39万元。


2、广东农垦燕岭大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新良,注册资本2,192.60万元,主营业务为旅业、餐饮业等,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燕岭大厦。2021年总资产13,833.53万元,净资产6,161.4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282.26万元,净利润136.64万元。


3、广东广垦糖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亚彪,注册资本65,356.10万元,主营业务为制糖业投资、管理,甘蔗、橡胶、菠萝、茶叶的种植、销售等,住所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中35号4楼。2021年总资产901,840.24万元,净资产584,580.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89,029.88万元,净利润2,605.26万元。


4、广东农垦红五月农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莫纯正,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为种植天然橡胶、水果、禽畜养殖等,住所为阳江市阳东区塘坪镇红五月农场。2021年总资产13,807.88万元,净资产1,193.6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33.9万元,净利润165.62万元。


5、广东农垦铜锣湖农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伟坚,注册资本5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农业、林业、动物饲养放牧业等,住所为陆丰市铜锣湖。2021年总资产26,948.95万元,净资产5,837.2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65.97万元,净利润-77.5万元。


6、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伟新,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批发和零售贸易、场地租赁、其他仓储业等,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大院自编1号楼。2021年总资产8,401.00万元,净资产6,62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68.00万元,净利润702.00万元。


7、广东省广垦粮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宗强,注册资本51,134.00万元,主营业务为粮食及油脂种植、加工贸易、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零售等,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省农垦总局大院自编45号405房。2021年总资产282,815.74万元,净资产15,359.0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6,168.36万元,净利润-7,171.03万元。


8、湛江农垦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强有,注册资本2,000查询系统.00万元,主营业务为农业技术研究开发、农业种植、收购农产品等,住所为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35号湛江农垦集团公司办公楼16楼。2021年总资产14,995.94万元,净资产529.7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416.87万元,净利润210.28万元。


9、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晓波,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项目管理等,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燕塘路8号自编303室。2021年总资产80,220.00万元,净资产32,041.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769.00万元,净利润3,191.00万元。


10、广东广垦恒之康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世坤,注册资本5,7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商品零售贸易、商品批发贸易、零售鲜肉等,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棠安路123号601-2房。2021年总资产1,492.70万元,净资产-164.2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872.17万元,净利润-338.82万元。


11、广东广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杰,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农、林、牧、渔服务业等,住所为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1号305房-R15-A099。2021年总资产3,947.48万元,净资产2,096.5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292.98万元,净利润-904.33万元。


12、广东农垦幸福农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大功,注册资本1,182.6万元,主营业务为杂类农作物种植等,住所为雷州市龙门镇。2021年总资产28,809.05万元,净资产15,592.8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8,598.84万元,净利润1,190.13万元。


13、广东省广前糖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兴全,注册资本5,6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种植业和赊销百货、农副产品等,住所为广东省遂溪县城月镇广丰。2021年总资产131,569.15万元,净资产85,858.5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7,561.72万元,净利润6,797.20万元。


注:1、以上信息由各关联方提供,除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是母公司财务数据外,其他关联人提供的均为合并报表财务数据;


2、以上关联方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相关关联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广东广垦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广东农垦燕岭大厦有限公司、广东广垦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广垦幸福农场有限公司、广东农垦红五月农场有限公司、广东农垦铜锣湖农场有限公司、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广东粤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垦粮油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前糖业发展有限公司、湛江农垦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陆丰市铜锣湖绿和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湛江碧丽华模压木制品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实际控制。


2、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3、除以上已与公司发生交易或有交易意向的关联人外,公司本次还预计了2022年可能与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控制下公司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琐碎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六章第三节的规定,以上法人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前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在以往与公司的交易中,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形。加之公司销售产品多采用“先款后货”模式,具有较强的履约保证,可最大限度减少交易坏账。


(四)信用情况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型交易:公司根据租赁标的同等或近似的土地、房屋租赁的市场行情和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进行协商并签订相关合同。


(二)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或服务:参考市场同类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充分做好比质比价,寻找最优方案。其中,委托代理出租旧厂房,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公正、公允。


(三)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销售价格不低于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


公司将根据以上定价政策要求具体交易对象提供单项关联交易定价测算工商方式和公允价格说明,并履行公司内部包括比质比价、招投标在内的程序,选择最优的市场化交易方案。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1、2020年4月30日,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仓储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三号楼二楼3/4号库房的仓库。


2、2021年4月30日,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仓储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三号楼二楼3/4号库房的仓库。


3、2016年4月1日,公司子公司广东燕塘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仓库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自编3号楼首层107库的仓库。


4、2021年3月29日,公司子公司广东燕塘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仓储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3号楼107库的仓库;于2021年11月30日签署《解除<仓储合同>协议书》,自2021年12月1日起解除双方租赁关系。


5、2021年12月9日,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仓储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3号楼107库的仓库。


6、2021年6月18日,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仓储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3号楼二楼2号库房的仓库。


7、2020年5月25日,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仓储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三号楼首层2/3/6号库房的仓库。


8、2021年4月30日,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仓储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三号楼首层2/3/6号库房的仓库。


9、2020年5月25日,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自编二号楼四层406房的物业。


10、2021年6月18日,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二号楼四楼406房的物业。


11、2020年7月27日,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二号楼六楼607、608房的物业。


12、2021年4月30日,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二号楼六楼607、608房的物业。


13、2021年2月8日,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1号楼104房的物业。


14、2021年12月7日,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1栋104房的物业。


15、2021年3月29日,公司子公司广东燕塘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1号楼103房的物业;于2021年12月8日签署《解除<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自2022年1月1日起解除双方租赁关系。


16、2016年11月24日,公司子公司广东燕塘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龙洞库区自编一号楼2楼205房的物业。


17、2016年7月,公司子公司广东燕塘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龙洞库区自编一号楼首层106/107的物业。


18、2021年3月29日,公司子公司广东燕塘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1号楼106/107的物业;于2021年12月8日签署《解除<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自2022年1月1日起解除双方租赁关系。


19、2009年9月9日,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红五月良种奶牛场分公司与广东省红五月农场签署《土地承包合同书》,约定向其承包土地280亩。


20、2020年5月9日,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红五月良种奶牛场分公司与广东省红五月农场签署《土地对外承包合同》,约定向其承包土地400.8亩。


21、2021年5月9日,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红五月良种奶牛场分公司与广东农垦红五月农场有限公司签署《土地对外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向其新增承包土地4.8亩。


22、2015年6月16日,公司子公司陆丰市新澳良种奶牛养殖有限公司与广东省铜锣湖农场签署《土地承包合同书》,约定向其承包土地1005亩。


23、2020年12月24日,公司子公司陆丰市新澳良种奶牛养殖有限公司与广东省铜锣湖农场签署《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合同》,约定双方于2015年6月16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按照实际交付面积675亩支付费用。


24、2021年12月,公司子公司陆丰市新澳良种奶牛养殖有限公司与广东农垦铜锣湖农场有限公司签署《土地租赁协议书》,约定向其承包土地48.5亩。


25、2021年4月23日,公司子公司陆丰市新澳良种奶牛养殖有限公司与陆丰市铜锣湖绿和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合同书》,约定向其采购切碎全株玉米80吨。


26、2021年9月,公司与广东广垦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协议》,约定向其销售牛奶产品。


27、2021年8月1日,公司与广东广垦恒之康食品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协议书》,约定向其销售牛奶产品。


28、2021年11月,公司与广东省广垦粮油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约定向其采购食用油、大米。


29、2020年10月,公司子公司广州燕塘优鲜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广垦粮油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协议》,约定向其销售牛奶产品。


30、2020年4月,公司子公司广州燕塘优鲜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广垦粮油有限公司签署《经销合同》,约定向其采购大米、油脂类产品。


31、2021年4月,公司子公司广州燕塘优鲜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广垦粮油有限公司签署《经销合同》,约定向其采购大米、油脂类产品。


32、2021年2月1日,公司与广东广垦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协议》,约定向其销售牛奶产品;于2021年12月签署《销售合作补充协议》,对市场推广费用进行约定。


33、2021年10月,公司与广东广垦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签署《集中采购合同》,约定向其采购食堂食材。


34、2021年9月10日,公司与广东广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供货合同》,约定向其采购月饼。


35、2021年7月1日,公司子公司广州燕塘优鲜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广东广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协议》,约定向其销售牛奶产品。


36、2020年11月26日,公司与广东广垦糖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购销合同》,约定向其采购白砂糖611吨。


37、2021年2月3日,公司与广东广垦糖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购销合同》,约定向其采购白砂糖1356吨。


38、2021年4月16日,公司与广东广垦糖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购销合同》,约定向其采购白砂糖1717吨。


39、2021年1月1日,公司子公司广州燕塘优鲜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广东农垦燕岭大厦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协议》,约定向其销售牛奶产品。


40、2021年2月1日,公司与广东农垦燕岭大厦有限公司签署《供货协议》,约定向其销售牛奶产品。


41、2021年2月,公司与广东农垦燕岭大厦有限公司签署《饭堂食材采购配送合同》,约定向其采购食堂供餐服务。


42、2021年12月,公司与广东农垦燕岭大厦有限公司签署《饭堂食材采购配送合同》,约定向其采购食堂供餐服务。


43、2021年6月,公司与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协议书》,约定向其销售牛奶产品。


44、2021年2月1日,公司与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物业委托管理及出租协议书》,委托其代理出租公司广州市天河区旧厂区部分物业并进行物业管理。


45、2021年1月4日,公司子公司广州燕塘优鲜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燕塘路6号的物业。


46、2021年4月1日,公司子公司广州燕塘优鲜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其对广州市天河区燕塘路6号的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47、2021年6月8日,公司子公司广州燕塘优鲜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13号12房号的物业。


48、2021年11月6日,公司与广东粤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供用电协议书》,约定其为公司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燕塘人行天桥广告灯提供供电服务。


49、2021年1月21日,公司子公司湛江燕塘乳业有限公司与湛江农垦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供货合同》,约定向其采购食用油、大米。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六、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意见


公司已事先就上述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了核实,并查阅了近年公司与相关关联方日常经营性往来的材料。


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尤其关注了关联方主体情况和交易内容,一致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公司与这些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为市场价格,作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方面,公司生产的乳制品在区域市场铺货率较高,口碑好,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另一方面,公司关联方众多,行业覆盖率高,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日常交易行为不可避免。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公司与这些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202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的独立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将本议案提交我们审查,我们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审核意见,认为公司与这些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查询系统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交易的预计发生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通过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22-004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


与关联方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况概述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广东省农垦信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服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其中,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且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国内其他主要商业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执行,且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与关联方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李志平先生、谢立民先生、杨卫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审议与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该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公司持有财务公司0.56%股份,财务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同时,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计持有财务公司99.44%股份,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是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六章第三节的规定,财务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1GX07U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亦农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07号1901-1912房(仅限办公)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许可证及核发批文为准,此经营范围仅限“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证经营)。


主要股东: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为99.44官网%,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0.56%。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97,172.62万元,总负债146,876.35万元,净资产50,296.2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24.33万元,实现净利润243.3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65,192.78万元,总负债214,125.81万元,净资产51,066.9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47.05万元,实现净利润779.8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财务公司0.56%股份,财务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同时,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计持有财务公司99.44%股份,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是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财务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财务公司经营运作情况正常,经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等网站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因此,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广东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服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执行,且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2、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且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国内其他主要商业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其他服务:财务公司提供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甲方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向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1、贷款服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综合授信包括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担保服务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2、存款服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为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乙方有权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甲方应保障乙方存款的资金安全。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吸收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日均存款余额。


3、结算服务。甲方为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其他服务。甲方为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甲方业务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金融服务。


(二)金融服务原则


甲方在为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甲方向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执行,且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2、甲方向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且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国内其他主要商业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甲方提供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4、甲方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乙方支付需求。


(三)其他


1、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第一条所提及的各项金融服务另行签订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署(甲乙双方盖章且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适时签订补充协议,以资恪守。


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如一方提出终止本协议,须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的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验资报告,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关于对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也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规定要求。


此外,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已制订了《关于在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七、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从事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属于国家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持续、严格监管。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企业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合作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2年1月26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借款余额均为零元。


九、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意见


公司已事先就上述拟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所约定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是出于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的独立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将本议案提交我们审查,我们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同意意见。本次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协议条款合理,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拟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交易的预计发生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工商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十、备查文件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22-005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将召集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2月14日14:40起,预计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信息2年2月14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列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2月7日。于2022年2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暂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均为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官网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段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香荔路188号公司行政楼五楼2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以上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2.以上议案均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3.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以上全部议案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2、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香荔路188号公司行政楼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凭现场登记所需的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信函请寄至:“广州市黄埔区香荔路188号,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0700,信函请注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master@ytdairy.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请将相关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传真号码:020-61372038。


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须在2022年2月11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请股东及时电告确认,电话:020-6137256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预计会期半天。


2、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前15分钟到场,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海嫩


联系电话:020-61372566


联系传真:020-61372038


联系邮箱:master@ytdairy.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荔路188号公司行政楼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广东码:510700


六、备查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2


2、投票简称:燕塘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此次股东大会设置了“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予以处理。


2、如股东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且应遵守委托人回避表决的相关规定。


3、单位委托须加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始,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5、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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