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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全面掌握会计人员基本情况,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甘肃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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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对象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2

会计人员信息集中采集时间

玉门市会计人员信息集中采集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9月15日。

本级财政部门将负责审核确认本区域内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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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流程

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确认的方式。其工作方法如下:

会计人员应登录“甘肃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czt.gansu.gov.cn/)”,点击“甘肃会计”选择“甘肃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行个人注册,并根据本人具体情况,选择所在地财政部门进行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同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请阅读服务指南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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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要求

(一)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是按照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请会计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以免影响将来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才选拔、会计人员诚信管理等工作。

(二)会计人员在填写个人基础信息的同时,还应上传本人照片和相关资料扫描件,主要包括:

1.本人照片。一寸免冠彩色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红色、蓝色背景,JPGJPEG格式,像素大于等于295*413,照片尺寸不超过10KB)。

2.相关资料(大小不超过100KB,类型JPG、JPEJ或PNG)包括:

(1)身份证正面和反面;

(2)全日制(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最高);

(4)注册会计师证书;

(5)资产评估师证书;

(6)税务师证书;

(7)工作证明(营业执照)或者学生证明;

(三)为确保会计人员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确认后。如有信息变更,请及时登录甘肃省财政厅网站,上传变更材料进行信息变更。财政部门将及时审核确认,确保会计人员信息的持续、准确和有效。

(四)各单位要依照《会计法》有关规定,履行单位职责,加强本单位会计人员管理,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及时、准确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联系电话:0937-3338305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整理

2019/5/8

作者:玉门市财政局

新媒体制作: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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