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土地知识小科普丨你知道这些重要的土地小知识吗②

【来源:桐庐规划和自然资源】

今天,让我们继续来学习土地小知识吧!

1.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少?

(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2.非农建设项目在什么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我国法律规定,以下非农建设项目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兴办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3.什么情况下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无偿收回用地单位或个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无偿收回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4.什么是农用地?

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农用地分为下列5种: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

5.什么是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6.什么是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盐碱地、滩涂、沙地、裸岩等。

7. 什么是耕地保护?

耕地保护,是指国家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对耕地实施的综合性保护措施。在我国,耕地保护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耕地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耕地保护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3)耕地保护是一种法律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实施耕地保护行为;(4)耕地保护是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措施;(5)耕地保护既包括对耕地数量、质量的保护,也包括对耕地生态环境的保护。

8.耕地保护要实现哪“两个平衡”?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耕地占补平衡。

9.什么是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2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依据法律规定建立的一项新的耕地保护制度,是指在一定时期、一定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利用规划,减少的耕地总量与开发整理复垦增加的耕地总量保持动态平衡。

10.当前土地权属变更有哪几种?

(1)征收集体土地;(2)划拨国有土地;(3)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4)继承土地使用权;(5)交换土地使用权;(6)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7)承包集体或国有土地使用权;(8)土地分割;(9)土地合并;(10)土地权利人更名;(11)城市改造拆迁;(12)土地权属界址调整。

内容来源: 自然资源课堂

桐庐土地小知识

○林地

我县林地总面积139132.23公顷(2086983.45亩)。其中,乔木林地110828.36公顷(1662425.4亩),占79.66%;竹林地18534.05公顷(278010.75亩),占13.32%;灌木林地5585.49公顷(83782.35亩),占4.01%;其他林地4184.33公顷(62764.95亩),占3.01%。

○草地

我县草地总面积393.87公顷(5908.05亩),均为其他草地。

活动推荐

·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