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报告
【业务概述】
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报告,是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按照政策的规定,可以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按规定由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向主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进行报告。具体可分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延期纳税备案。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2018修订版));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0号);
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
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
10.《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164号)。
【减免优惠】
无
【计税方法】
无
【报送材料】
序号 | 资料名称 | 报送条件 | 原件 | 复印件 |
1 | A06653《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 | 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日内,自行制定缴税计划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或纳税人分期缴税期间提出变更原分期缴税计划的 | √ | — |
2 | A06726《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股权奖励)》 | 获得股权奖励的企业技术人员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由企业于发生股权奖励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分期缴税备案手续 | √ | — |
3 | A06727《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转增股本)》 | 办理转增股本分期缴税 | √ | — |
4 | A06776《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延期纳税备案表》、股权激励计划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 纳税人选择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扣缴义务人应在实际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手续 | √ | — |
5 | A01053《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 初次办理涉税事宜 | √ | — |
6 |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 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日内,自行制定缴税计划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 √ | 1 |
7 | 投资协议 | 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日内,自行制定缴税计划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 √ | — |
8 | 非货币性资产评估价格证明材料 | 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日内,自行制定缴税计划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 √ | — |
9 | 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的相关证明资料 | 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日内,自行制定缴税计划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 √ | — |
10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 获得股权奖励的企业技术人员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由企业于发生股权奖励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分期缴税备案手续或办理转增股本分期缴税 | √ | 1 |
11 |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 | 获得股权奖励的企业技术人员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由企业于发生股权奖励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分期缴税备案手续或办理转增股本分期缴税 | √ | 1 |
12 | 相关技术人员参与技术活动的说明材料 | 获得股权奖励的企业技术人员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由企业于发生股权奖励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分期缴税备案手续 | √ | 1 |
13 | 企业股权奖励计划 | 获得股权奖励的企业技术人员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由企业于发生股权奖励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分期缴税备案手续 | √ | 1 |
14 | 能够证明股权或股票价格的有关材料 | 获得股权奖励的企业技术人员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由企业于发生股权奖励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分期缴税备案手续 | √ | 1 |
15 | 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说明 | 获得股权奖励的企业技术人员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由企业于发生股权奖励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分期缴税备案手续 | √ | 1 |
16 | 企业财务报表 | 获得股权奖励的企业技术人员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由企业于发生股权奖励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分期缴税备案手续或办理转增股本分期缴税 | √ | 1 |
17 | 转增股本有关情况说明 | 办理转增股本分期缴税 | √ | 1 |
【办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办理标记】
网上办理:是
同城通办:否
【办理时限】
本事项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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