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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对印花税如何核定征收(四川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9月15日


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按期汇总缴纳和核定征收印花税、预缴土地增值税、代收代缴车船税、烟叶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


9月26日


农网还贷资金


9月28日


社会保险费


备注:


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征收期限按照各统筹区域政策执行。


9月30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备注:


残保金申报期限:7月1日-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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