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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七月一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时间)

《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近日在南京召开。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指出,要从规范合作社组织运行、增强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鼓励探索多种发展模式、加强合作社发展政策扶持、强化监管和服务等方面,准确把握新修订的《条例》的内涵要求。要抓好新修订的《条例》学习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制定配套制度,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法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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