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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营改增计价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通知》所列广西收费标准。


我区各市、县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具体基准收费标准,由各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在自治区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限额范围内,根据当地学科类校外培训成本、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按规定程序制定。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各培训机构在本文件实施前的收费标准低于政府规定标准的,按原标准执行。


根据《通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要按规定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培训机构应严格预收费管理,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校外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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