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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差旅费报销(成都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


二、省内出差住宿费按照《四川省省直机关省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表》(见附件2)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调整后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是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各类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


四、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和报销审核,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对违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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