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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残保金计算方法(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

各用人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按相关征缴标准缴纳保障金。按规定就业比例安排残疾人不足1人的单位,根据实际差额缴纳保障金。


本单位应缴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末单位从业人员总数×1.5%×上一年年征缴标准—本单位已经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总数×上一年征缴标准


对机关事业单位按上一年征缴标准100%征收。


单位从业人员数


按上一年征缴标准的百分比


1——500人部分


100%


501——1000人部分


40%


1001——5000人部分


20%


5000人以上部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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