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A是一个自然人,拥有一套商业房
张贴了租赁信息
不到一个月就找到了租客
租客:租金是年付对吧?
小A:对,一年80万
租客给了小A一年房款
问题1:分摊到一年里每月不超过10万元,是否免征增值税?
问题2:其他个人是什么意思?
问题3:租金收入分摊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其实这不是一条新政策,只不过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啦~
之前: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二条
现在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标准”是10万/月,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例:自然人小V将自有住房(或非住房)一套出租给W公司,2019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租期1年,年租金150万。
答:上述自然人小V出租不动产取得的月均租金收入已超过10万元,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按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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