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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房产公司所得税预缴(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缴)

中国江西网讯 舒振、常志霞报道:“我们来看一下,对于单位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预缴,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汇算清缴……” 6月17日上午,南昌县地税局四楼会议室座无虚席,该局为进一步做好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举行2015年度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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