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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财税90号文(财税200970号文件解读)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 燃油附加费)÷(1 9%)×9%




这张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以抵扣的税额=(670 80)/1.09*0.09=61.93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 9%)×9%




这张铁路车票,可以抵扣的税额=263/1.09*0.09=21.72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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