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办法》明确我市可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及新增国有建设用地等五类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鼓励村集体新建、改建、改造,社会捐赠等其他渠道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房源。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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