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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综合保税区物流招聘(2021年潍坊综合保税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潍坊综保区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潍坊综合保税区于2011年1月获国务院批准设立,是全国第14个、山东省首个综合保税区。总面积13.68平方公里,分为南区、北区“一区两片”运营。


潍坊综保区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注册资金5亿元,是潍坊综合保税区下属国有企业。主要承担园区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市政维护维修、国有公司房产出租和水电费收取、物业管理等职能,推行市场化管理模式。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3名。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其他情形不宜报名参加的。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9日18:00。


报名材料:①《潍坊综保区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打印后签字;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照电子版(JPG格式);④学历和学位证书;⑤相关资格证书、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年限等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文件扫描后,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wfbsyqgs@126.com,邮件主题为:报名岗位 姓名 手机号码。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予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原件在通过履历业绩综合评价后进行现场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六、履历业绩综合评价


对应聘人员工作履历业绩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根据履历业绩综合评价情况,综合行政岗、环卫和物业管理岗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财务会计岗设置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履历业绩评价情况,按照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范围人员。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情况,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达不到比例的,由潍坊综保区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确定进入资格复核人员比例。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现场资格复核


现场资格复核重点核实确认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一致真实准确。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了解面试对象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九、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职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面试成绩相同,则按履历业绩综合评价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按有关要求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十、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以及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程序与潍坊综保区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潍坊综合保税区区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十一、其他事宜


1.对自愿放弃、现场复核不合格、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产生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和人选质量,由潍坊综保区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确定是否予以递补。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栏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4.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潍坊综保区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下午 13:30-18:00(休息日除外)


潍坊综保区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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