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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区别是什么(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区别和联系)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政策公布后,不少小伙伴询问,个税扣除的“扣缴义务人申报”与“个人年度自行申报”什么区别呢?


今天我们就来好好的跟大家讲一讲这个问题。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看个税扣除的“扣缴义务人申报”与“个人年度自行申报”的定义。


1、“扣缴义务人申报”


“扣缴义务人申报”说的,是由用人单位,也就是我们的工作单位,每个月为我们来进行个税的预扣预缴。


通过单位对我们的个税进行预扣预缴,我们每个月在缴纳个税的时候,就可以先享受税收优惠了。


比如说咱们家里有一个4岁的宝宝,我们就可以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方式,申请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


那么这么一来,单位每个月给咱们发工资扣税的时候,就会直接对咱们的子女教育这一项,进行专项附加扣除进行预扣,这样我们在交税的当月,就能享受到减税优惠了,不需要再等到年底进行综合计税。



2、“个人年度自行申报”


“个人年度自行申报”说的,是我们在每年3-6月份,自行进行申报办理,然后享受个税优惠。


还是前面的例子。


比如说咱们家里有一个4岁的宝宝,我们选择了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申请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


那么这么一来,等到年底进行综合计税的时候,在3-6月份的个税汇算清缴期间,就可以统一进行申报扣除了。



为什么会产生退税或者补税的情况呢?


因为我们的个税,是按全年综合所得收入来计算的,采用的是每个人预扣预缴制。


每个月先交,等一年结束了,一起算总账。


这就可能会出现,某些月份交的有些多,但全年总收入并不高、没有超过6万的情况。


所以就可以统一申请退税了。


除了退税,还有“补税”的情况。(偷偷羡慕一下收入高的小伙伴)


如果需要补的税太高,也不用慌。


可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申请,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都可以减税。





每一项申报,都可以让你的个税少一点点。


所以啊,看到这里想必大家已经非常清楚了:


如果想在每个月发工资纳税的时候,都能享受到税务优惠,那就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的方式,每个月都享受税收优惠。


如果没有任职单位帮忙进行每个月的预扣预缴,那就可以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等到每年个税结算的时候进行合并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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