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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年交易额(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据新华社消息,近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规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不久后,薇娅通过微博发布致歉信称,在自查和调查过程中,发现自己确实在税务上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此深感愧疚,在此向公众道歉,并表示,愿意为自己的错误承担一切后果。


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可谓吓一跳。近些年,随着网红直播带货行业风生水起,各类主播不仅让网友们见识到她们强大的“吸金能力”和“资本实力”,还频繁因偷逃税被罚而登上热搜。


从前段时间网红主播雪梨、林珊珊偷逃税被杭州市税务局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分别拟处以罚款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到如今薇娅(真名黄薇)再次因偷逃税款6.43亿元,被杭州市税务局依法处以罚款13.41亿元。网红主播们一次又一次地重蹈偷逃税覆辙,且数额频频让人触目惊心。


他们一边享受着流量所带来的变现红利,拿着动辄日入百万的高额收入,另一边又绞尽脑汁地制造纳税“黑洞”,跟税务部门玩起“躲猫猫”游戏,以隐匿和虚构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行偷逃税款之实。不仅扰乱了网络直播行业秩序,践踏社会公平正义底线,而且还亵渎了税法权威,带偏了社会风气,可谓于理不通、于法难容。


无论是此前的网红主播雪梨,还是如今的“头部”主播薇娅,他们都是互联网时代比较活跃的“注意力资源”,在拒不依法履行自觉纳税这一公民基本义务的表现上,暴露出她们在法律法规面前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妄想“玩转”税法。 首先,作为社会公民和企业法人,理应明白“依法自觉纳税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这一基本常识和要求,可他们却依旧偷逃税款,无非是侥幸地认为“不会被查到”。


其次,分析她们的“作案手法”可知,都有类似的共同点:提早布局,在税收优惠地区注册公司,以逃避纳税义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分割财产,隐匿个人收入以及虚构业务,改变收入性质,将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经营所得;此外,还会聘请“高人”暗中指导,合谋设置“障眼法”。现实证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涉嫌偷逃税任何人都将被严惩。


但徒法不足以自行。也应看到,平台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新业态,其纷繁复杂的业务形式、盈利模式以及劳务关系等,也给税收征管带来了不小地考验。对此,还需相关部门与时俱进,及时更新税收征管方式方法。这其中,利用信息化工具,建立大数据监控系统就是一个不错的思路。可以看到,此前的网络主播雪梨、林珊珊以及如今的薇娅都是税务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筛查出来的。重拳出击,高举重放,保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打击危害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行为。


当守法变成自觉,违法者开始自醒,税法的尊严和权威才能够立起来,偷逃税的歪风也才能够刹住。希望此次事件能让网红主播知道:“流量”不是“免罪令牌”。涉嫌偷逃税,任何人都逃不过法律的严惩。


文/陈海明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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