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互联网企业没有增值税(互联网平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


泰国网报道,据泰媒消息,泰国财政部部长阿空表示,他于近日签署了相关法令,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向外国电子服务提供商和电子平台运营商开征“电子服务增值税”。泰国从法律层面考虑征收电子服务税已有逾2年的时间,并最终在今年2月发布电子服务增值税法令,该法令将于9月1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法令,在泰国境内向未登记增值税客户提供电子服务、且收入超过180万泰铢的外国电子服务运营商,必须在下个月的23日内,通过税务局网站电子服务增值税系统办理增值税登记,进行增值税申报并按月缴纳增值税。目前,已有50余家外国电子服务提供商前往税务局增值税平台登记,当前包括泰国在内全球已有超过60个国家执行这一税种。



据悉,必须进行增值税申报的平台运营商主要有以下5大类,即:
1.电商服务平台;
2.在线广告服务平台;
3.在线预订酒店住宿、出行服务平台;
4.买卖交易中介服务平台;
5.流媒体服务平台,如买会员看电影、听音乐、玩游戏、使用各类应用程序等。



阿空称,过去泰国互联网企业缴纳增值税时,外国互联网企业并未缴纳增值税。征收电子服务税,除了有利于规范互联网市场,为国内外互联网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外,还拓宽了为国增加收入的渠道,预测征收电子服务税后2022财政年度政府收入将至少增加50亿泰铢。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