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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扣除项目有哪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的项目)

2018年10月1日开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3500元正式提升为5000元。那么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除了起征点外,还有什么地方发生变动呢?本文就来为大家解读一下有关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的一些热点问题。


新修改后的专项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征求意见稿,新增6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这6个可扣除项目包括大病医疗、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继续教育、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


我们用子女教育项目举例,子女教育项目包括孩子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硕博教育。子女教育的抵扣方式,是按照每个孩子一年12000元,折到每月就是1000元的标准来进行扣除。具体的扣除方式可以由父母一人一半,或者从爸爸或妈妈某一人中全额进行扣除。


还有就是每年80000元的大病医疗支出,支出超过15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以不用交税,每年封顶最高8万元,这项大病医疗支出可以由本人或者配偶扣除,如果是未成年子女的医药费支出,可以在父母任意一方扣除。


上面我们为大家讲了有关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的一些变动,不只是3500-5000元的起征点提高,更新增了6个专项扣除项目,国家为了不同的人群制定了不同的扣除方法,因为每个人的生活负担不同,因此享受的政策也不同,大家学到了吗?


发布于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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