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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法产生的基础(可再生能源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盐城市副市长王连春。受访者供图


近年来,江苏主动发挥沿海地区资源优势,通过技术创新和机制保障,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 。优化能源结构,建设沿海可再生能源示范基地,王连春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意义。


一是为“3060”双碳目标做出江苏贡献。江苏沿海作为全国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区域,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的比重,打造江苏沿海可再生能源示范基地,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二是为增强能源国际合作提供平台。近年来,江苏与国际可再生能源领域领军企业、行业协会和高端智库互动频繁,江苏盐城已连续四年举办中国新能源峰会和首届中欧海上风电合作与技术创新论坛,搭建能源国际交流平台,推动全球加快实现绿色能源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三是为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提供新能源样板。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打造江苏沿海可再生能源示范基地,促进全国能源替代内循环和国际能源分工协作外循环,构建共建共享的可再生能源产业样板具有重要前景。


能源转型与沿海发展,江苏具备哪些基础与条件?王连春在采访中表示,江苏主要在绿色能源资源、产业发展基础、多重重大战略三个方面具备优势。


依托江苏沿海“风光”资源,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围绕“打造江苏沿海可再生能源示范基地”,王连春在推动搭建更高水平的国际合作平台、推动建立更具完备的产业生态体系、推动形成更加多元的创新示范样本三个方面提出了建议。


在推动搭建更高水平的国际合作平台方面,王连春建议,高规格、高水平举办中国新能源高峰论坛,将论坛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领域标志性峰会,推动形成国家层面主办、江苏和国家相关单位承办的办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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