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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政府企业补贴最新政策(吉林省长春市就业补贴)


——致全市中小微企业一封信


尊敬的企业家朋友们: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富民之源,中小微企业作为企业集群的生力军、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为长春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民生幸福提供了有力支撑。


长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不断降低企业创业门槛,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近年来,长春市就业服务局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推出了“民营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用人单位吸纳重点群体申领社会保险补贴”、“中小微企业贴息不担保创业贷款”等政策,积极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我们希望所有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都能够享受到政策扶持,也衷心的希望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积极申领相关补贴。我们承诺,凡是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我们将以更快的速度、更优质的服务、更简化的程序落实政策。我们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长春市营商环境将更加优化,企业发展将更加壮大,人民生活将更加幸福!


创业贷款咨询电话:0431-81118057


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431-81118058、0431-81118026


长春市就业服务局


2021年7月28日


民营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非公所有制中小微企业吸纳首次在长就业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支付三个月工资后,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二、执行期限:至2022年5月29日


三、咨询电话:0431-81118058/0431-81118026


四、受理地点:长春市人力资源产业园C座四楼


用人单位吸纳重点群体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1.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脱贫人员。当年新招用经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或脱贫人员,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时限最长不超过3年。


2.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当年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含个人缴纳的部分。补贴时限最长不超过1年。


二、咨询电话:0431-81118058/0431-81118026


三、受理地点:长春市人力资源产业园C座四楼


中小微企业贴息不担保贷款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中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中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目前由借款人承担2.35%利息,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二、咨询电话:0431-81118050


三、受理地点:长春市人力资源产业园C座四楼


ID:jr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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