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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汇总(疫情期间国家对小规模纳税人税收是否有优惠?)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3月24日




2022


免税发票


怎么开?







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下面


为大家汇总


增值税免税发票的几个问题




01免税发票如何开具?


大家下载、初始化软件后,进行商品编码初始化,点击系统设置→基础编码设置→自定义货物与劳务编码,可在左侧新增一个常用商品编码文件夹,在文件夹中新增商品,在新增商品后点击赋码并选择对应准确编码。




免税的货物与劳务赋码时


①勾选是否选择使用优惠政策栏,


②优惠政策类型选择免税,


③税率0(出口免税和其他免税优惠政策)。





发票开具时,税率一定要选免税,如下图。









02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是否均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是否适用免税政策,应根据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判断,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方可适用免税政策,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则应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03对于业务全部是3%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是否就不存在限制了呢?




不是的!要注意,小规模纳税人在连续12个月(按季纳税,则为连续4个季度)的累计应税销售额(含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超过500万的情况下按政策规定需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04小规模纳税人哪些收入不免税?




原适用适用5%征收率的收入不免税,5%征收率的收入主要包括:




1、小规模纳税人出售自己建造或者取得的不动产;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3、小规模纳税人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房地产;




4、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




5、提供安全保护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




也就是说,对于有5%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月度15万(或季度45万)的优惠政策还是适用的,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5万(或季度不超过45万)情况下,5%业务的部分仍然享受免税政策,如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相关政策缴纳增值税。




05如何申报?




业务为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申报,需要分为两种情况:




1、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2、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责编:李 唐


审核:李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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