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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非普通住宅标准了(最新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界定标准)

买房必备这些小常识

《房产投资之选房规则:用投资的标准看房和用自住的标准看房是完全不一样的。投资两个关键点,价格和杠杆。》


买融资房,花的钱越少越好,首付越低越好;


买投资房,哪个升值空间越大就去哪买;


买居住房,自己喜欢即可,其他的任何条件不要考虑。




到底首付之后,还需要哪些附加费用呢?现在,就来为房小白们,想说一二。




一、开发商收取费用




1.面积差额款




一般来说,买房时合同面积和实测面积是有误差的(至于为什么有误差,笔者也闹不明白,总之这种情况已经成为常态),通常实测面积会略大于合同面积,一般不会超过3%。于是,购房者需要在签合同后支付这笔款项。




2.增值服务项目开通费




如有线电视开通费、宽带开通费等(居家必备,你不可能不缴吧)。




3.车位款




主要是针对哪些有购买车位需求的业主,关于车位,会另拟合同。




二、买房税费




1.契税: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




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证照印花税:5元/本。




5.工本费:10元/本。




三、物业管理费




1.物业管理费




2.水电保证金或周转金




部分物业会收取,但不得超过常规家庭的三个月水电费用。




3.装修变更费




这些杂七杂八的费用加起来也会上万了,如果需要车位的家庭则需要更多的费用,所以房小白们,准备买房后一定要预留好充足的资金,不要以为只要首付就万事大吉了。






现在买房的人越来越多,可是很多人缺乏一定的买房常识,到了售楼部,更多地倾向于售楼人员的推荐,买完过段时间就后悔了。所以,了解一些买房常识,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分享是很有必要的。




《谦哥房产投资之选房规则:用投资的标准看房和用自住的标准看房是完全不一样的。投资两个关键点,价格和杠杆。》


谦哥买融资房,花的钱越少越好,首付越低越好;


谦哥买投资房,哪个升值空间越大就去哪买;


谦哥买居住房,自己喜欢即可,其他的任何条件不要考虑。




一、定金可不可以退?




“订金”与“定金”是不同的法律概念。这是开发商欲规避法律责任的惯用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开发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签订后,因价格变化原因,可以反悔吗?




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没有发生约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从法律上讲,开发商降价对老业主来说是很难维权的,这属于房地产交易的风险。除非合同有约定,如果签合同时开发商有书面承诺,承诺不降价,或若降价就赔偿业主损失,这样就可以获得赔偿。打砸售楼处只能徒劳无果,甚至会构成犯罪。




三、“五证”和“两书”是指什么?




1、“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2、“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四、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什么风险?




1、业主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




2、为取得权属证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3、只能取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4、可能被政府以违法建设强制拆除。




五、购房人反悔怎么办?




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办理预售备案登记前,购房人反悔,不想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可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生效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是否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购房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六、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怎么办?




针对开发商延迟交房,业主们可集结起来找开发商讨个说法,如果不行可走法律程序。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催告之后超过三个月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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