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保障管控区相关人员及车辆通行通知如下:
一、因工作需要的医务人员、防疫人员、公安干警、外卖快递人员等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正常出行。
二、疫情防控、紧急就医、生活保障、城市运行、应急处置等相关车辆,经各区、县(市)政府或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核实后通行。
三、各地区不得以疫情防控理由限制上述人员和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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