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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完税证明上税收业务专用章(契税完税证明是复印件加公章)


1、完税证明不再作为税收票证了,从什么时间开始?


根据关于明确《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开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税收完税证明》不再作为税收票证管理,不再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票证监制章”,加盖的税务机关印章由“征税专用章”调整为“业务专用章”。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就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缴(退)税情况申请开具证明的,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为其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2、公司有哪些情况不能办理迁移?


涉及稽查案件未办结的纳税人不能申请哦,待稽查案件办结之后再申请;确认是否有未办结的涉税事项,请先办结该类事项再申请跨区县迁移业务;涉及未申报记录及未结清税款(含出口退税流程未办结)的,需在原分局将涉税事项处理完毕之后再申请。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3、软件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我国境内新办的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4、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怎么征收契税?


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有哪些变化?


根据《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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