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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税局稽查二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电话)


根据税收管理相关法规,企业增值税的应纳税额,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通俗地说就是用销售发票上生产经营收入减去进货发票上的成本花费。一些商家购买发票,虚构进项,目的是减少应纳税额。如果涉及利润高的行业或产品,这样的现象可能更加突出。在南京建邺区,有医药贸易公司帮助医药代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总共超过66亿元。南京市税务稽查二局副局长张文凤介绍,他们是在随机检查中发现这家企业的进项和销项中,真正有实际药品交易的比例不到两成,其余都是向上游公司虚开发票,再转手开给下游公司,赚取票面价值12.5%的提成。


南京建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乔辉明介绍,这家医药贸易公司原本经营状况一般,实际控制人张某经人介绍开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之后甚至开办公司专门用于开票。


上述这些案件中,嫌疑人大都通过公对公账户制造与发票对应的资金往来记录,再通过第三方或者个人账户回流资金,逃避打击。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的民警史伟介绍,执法部门加大力度的同时,嫌疑人的手段也在翻新。


史伟:“他们现在在其中加入地下钱庄洗钱,把回流的资金打得非常散,可能打到10个甚至20个他们控制的这些人的账户上去,打来打去,导致最后你分析不了他回流的时候回给谁了,或者是一共扣了多少的税费票点,资金查控的难度就增加了很多。”


而类似案件也呈现从沿海向内陆地区转移的趋势。


史伟:“结合工作实际,以前都是珠三角、长三角。但是现在也是因为内陆地区近年来经济的飞速发展,也产生了一大批卖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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