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私家车转移登记“全省通办、一证通办”
该措施针对的车辆使用性质必须为“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其中,“非营运”是指购买二手车后登记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4种情形。仅适用于通过二手车交易购买的车辆,即购车人办理业务时需提交《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过赠予、继承、裁定、判决、调拨等方式获得的车辆,均不列入该措施适用范围。在辖区内夫妻间变更机动车共同所有人,不列入该措施适用范围。目前,全市车管所窗口均可办理,申请办理转移转入登记的,群众也可以通过全省有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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